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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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監物資指南系列7:需預先申請物品】

之前提過嘅各種物資都係經懲教署職員審視認為無問題就可以入嘅,而以下介紹嘅物資係另一種類型,佢哋需要經過在囚人士向福利官申請先可以入,部分可以購買,而另一部分就必須由親友喺探訪時向懲教署職員繳費購買,以下就同大家講解下各樣物資嘅情況。

預先申請物資如下。

文具
1. 間尺
2. 鉛筆
3. 擦膠
4. 畫紙
5. File

以上物資嘅規格同售賣地方在早前都有介紹,可以查閱較早前嘅Post。

6. 郵票
須為2蚊郵票,每次可入10個。

個人用品
1. 電鬚刨
須為飛利浦(型號PQ206 / PQ208)電鬚刨,於豐澤及CityLink領域有售。

2.牙線
須為"Oral-B" 超柔靭牙線(50 段預切),於萬寧、屈臣氏、百佳及惠康有售,但部份分店可能缺貨 ;網店hktvmall 亦有售,商品名稱為 「特效牙線」。

另外,牙線亦在以下店舖有售:
香港
東區:
-⭐️東興大藥房

九龍
油尖旺區:
-富安藥房
-利康中西藥房(奧海)有限公司
-潮洲大藥房有限公司
-榮森藥房
-康信大藥房
-強生大藥房

新界
屯門區:
-學勤藥房有限公司
-東亞中西藥房(置樂)
-華興大藥房
-祥益西藥房
-新宏興中西藥房
-聯益中西藥房
-新利西藥房
-金都城中西大藥行
-華興中西藥房
-東亞大藥房
-歐冠大藥房
-安寧大藥坊
-富康藥行(屯門)
-萬昌中西藥行
-立刻好大藥房
-屯門藥房有限公司
-民豐西藥行
-榮華參茸中西藥房
-文安中西藥行
-大師藥房有限公司
-尚德中西藥房
-遠東西藥妝有限公司

3. 眼鏡
須為膠鏡框及膠鏡片,可入一副。
4. 眼鏡盒
須為透明膠製,不含金屬配件,可入一個。
5. 木結他
須為木製,並使用尼龍弦線。根據過往經驗得知,大多只有判刑後才會獲批准作物資。
6.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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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批准後由親友付款予懲教署購買之物品。由於現場不設找續,請親友預備「散銀」購買。
1. 收音機 $108
2. 收音機用耳筒線 $17.9
3. 包頭袋 $9.8
4. 相簿 $9.2
5. 手搖扇 $2
6. 眼罩 $2.4
7. 冰巾 $2
8. 木顏色及1本畫簿 $22
9. 素描筆及1本畫簿 $21
10. 水彩及1本畫簿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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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有關黑色暴雨警告公布

***************

  司法機構宣布︰由於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已經發出,所有排期於今日(十月八日)下午的法院/審裁處聆訊會延期。

  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繼續於慣常時間辦公。

政府新聞公報
司法機構有關黑色暴雨警告公布(二)

*****************

  司法機構宣布︰由於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已經取消,所有受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影響的法庭/審裁處聆訊,會於下一個工作天(十月十一日)恢復進行。

  原定於今日(十月八日)出庭而受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影響的人士,包括陪審員,須於下一個工作天(十月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到達法庭。

  原被傳召於今日到高等法院等候抽選為陪審員的人士,則無須到法院,司法機構將另行書面通知。

  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繼續於慣常時間辦公。

  預計前往法院的人士眾多,特別是高等法院的法庭使用者,由於進入法院大樓時需接受保安檢查,更應提早抵達(尤其在早上的繁忙時段),以預留充足時間接受保安檢查。

政府新聞公報
54 歲休班警涉超市偷 50 元滷水雞翼鴨胸 准保釋下月再訊

【立場新聞】一名 54 歲休班男警涉於今年 8 月中,在香港仔一間超市內,偷去價值約 50 元的滷水雞翼及鴨胸,被控一項盜竊罪,今(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1 月 19 日再訊,待索取文件、法律意見及聘請私人律師,獲裁判官批准,並准許被告保釋候訊。

被告陳兆輝(54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香港仔中心 1 期地下「百佳超級市場」,偷竊一盒雞翼及一盒鴨胸,上述物品為屈臣氏集團的財產。(原文

#20211008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滷味
【7.1 遊行案】7 民主派認罪 受黑雨影響延至 10 月 16 日判刑

【立場新聞】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 7 人,昨 ( 7 日) 分別承認於去年 7.1 遊行,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游德康原定今(8 日)下午於區域法院判刑,惟因天文台於中午一度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司法機構宣布下午所有法庭聆訊延期,本案亦改於 10 月 16 日判刑。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於今日下午判刑的 7.1 遊行案,將延期至 10 月 16 日(星期六) ,上午 9 時 30 分判刑。(全文

#20211008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一男一女私藏槍械被捕 警方檢手槍及92枚子彈

【東方日報】據了解,今晨(8日)警方國安處在八鄉拘捕了一名36歲男子及一名32歲女子,在他們寓所內,搜獲一支P80自動手槍,92枚子彈及兩個彈匣。(原文

#20211008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一男一女私藏槍械被捕 警方檢手槍及92枚子彈 【東方日報】據了解,今晨(8日)警方國安處在八鄉拘捕了一名36歲男子及一名32歲女子,在他們寓所內,搜獲一支P80自動手槍,92枚子彈及兩個彈匣。(原文) #20211008新聞
國安處拘一對夫婦 涉管有手槍子彈戰略物資

【資訊部整合】警方國家安全處今晨(8日)於元朗區拘捕一男一女,並檢獲手槍、子彈、彈匣等物資,兩人涉嫌「無牌管有火器或槍械」被捕。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表示,今日清晨搜查元朗八鄉一個住所,檢獲一支P80自動手槍、3個彈匣、92枚9mm子彈、軍事防毒面具,對講機及鐵蓮花,並以「無牌管有火器或槍械」罪名拘捕住所內一對夫婦。被捕夫婦分別36歲及32歲,兩人職業背景為送貨及工人,而經警方初步檢驗,該手槍性能良好,具發射能力。

李警司補充指,案件會以三個方向繼績調查,包括調查槍械及戰略物資進口來源及方式;與其他反修例案件有否關連;以及有否計劃用作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警方表示會調查有否其他涉案人士在逃,而兩名被捕男女會被通宵扣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8/10 17:4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專訪】居港美籍律師被控襲警判囚 不服提上訴堅持為港人尋求公義

//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因為一宗襲警案,被判入獄4個半月,他其後不服提出上訴,堅持為自己、為港人尋求公義。

37歲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是美銀美林(America Merrill Lynch)前亞太區合規總監,專業是打擊貪污。Bickett 由2013年就來到香港工作一直至今,見證和經歷了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

在案件判決後,Bickett入獄一個多月,現獲保釋等候上訴。

「我有點慶幸我進過監獄,這讓我離開了我的氣泡(舒適圈),香港的小小菁英氣泡。」

在度日如年的監房,對每個人來說都並不好受。不過,Bickett並不後悔,因為這段經歷讓他體會到不同階層的處境。在監獄裡,Bickett與其他人一樣都是階下囚,但他的待遇比較好,他指這不是因為他是美籍白人,而是在於他的財力及政治本錢,如果想的話,他能夠為懲教人員製造麻煩。

訪問期間,Bickett拿出兩個厚厚的信封,裡面裝滿了支持者的心意。在入獄的一個多月裡,Bickett收到很多信,大多是來自香港的陌生人。

Bickett說:這些信真的救了我一命,這單案件對他們打擊很大,不單單是為我感到不值,我覺得是因為我的案件,不僅代表法治崩壞,亦是道德崩壞。

談到香港的法治狀況,Bickett形容,法治已不是為了公義,而是被當權者用作工具。

《港區國安法》去年在香港實施,Bickett認為這不是真正的法律,而是顛覆法律,當中涵蓋範圍廣泛,有指定法官、沒有陪審團、不讓被捕人保釋等。

「我不會說我視自己為局外人,我視自己為香港人。」願意與港人同行的Bickett指,明白社會環境惡劣,但仍希望香港人可以繼續爭取應有的權利和自由,要求港府按照法律去辦事。//

📌 專訪全文:《自由亞洲電台》

📌 延伸閱讀:《誌hk feature》專訪 - 由波士頓街頭走到香港法庭 被控襲警美藉律師:不要讓法律腐化下去
【不再是我熟悉的中大】

//這是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的最後一個學期,他決定把書唸好,追回學分。入獄四個月,擔心他的學業受影響,他用手指算着,「5月入去,已完sem,9月中出來剛好開學,所以沒有錯過太多課堂,當時交完paper就進去了」。別人暑假做暑期工、玩樂,他就在牆內度過,不長也不短,其實,一天也嫌多。

四個月,到過三個「環頭」,首先是壁屋,這個囚禁少年犯的地方,最磨滅意志,「因為着重紀律,所以好嚴厲,階級觀念很重,無論你做甚麼都會罵你、侮辱你,但食物、衛生情況還好」。

「對他們提出要求,哪怕是最合理的事,若你追問,就是你錯,會玩你」。後來到了荔枝角,情況好一點,但食物和環境則異常惡劣,無法沖廁,空氣不流通,晚上公路上經常有人飆車,會把他吵醒。壁屋內,他碰見很多年輕的手足,十多人一倉,超過一半都是同路人,有機會聊天,已是很不錯了。

2019年10月被捕,被控非法集結,他認為自己算是相當幸運了,「在監內認識不少被控暴動罪的,其實只是剛巧於現場出現」。經歷了一年多的審訊,他一直沒有太大感覺,甚至覺得很「超現實」,直至被判監,他才突然意識到事情終於「殺到埋身」。

但他覺得,這是自己必然要面對,而且必須承受,「其他手足要承受的,比我更多」。在牆內,他看着新聞,感到悲哀,因為不能跟大家共同經歷這一切。兩年以來,我們以「共同體」來理解香港人這個身份,坐在監房內,對着四面牆壁,他覺得根本不是那回事。

一切塵埃落定,回想起兩年前被捕一刻,彷如電影般在眼前閃過,「十字路口有人在設路障,一輛貨van高速衝過來,打開門,幾十個速龍跑出來」。他轉身跑,當然不夠快,心想「仆街喇」,他說自己中等身材,但感到背面把自己一身抱起的人,更高大,頓覺自己就如一個小矮人,當自己被按在地上時,他腦內一片空白,完全無法運作,直至被上了手鉤及帶上警車,才意識到已被捕。

那時社會運動還進行得如火如荼,他只是不斷思考自己的角色,直至去年,開始有點迷茫,「一直以來我們只想訴求得到回應,那一刻預視到爭取不到,而清算就會排山倒海的來」。

還在牆內的手足,要面對更多,「他們都覺得很灰,預計到只會愈來愈差,很多人移民,香港根本看不見未來」。他解釋,有些手足會覺得香港人太懦弱,不敢走出來,他們的焦躁,他身同感受,卻只能安慰他們,未到最後一刻,不能以一次成敗,為民主運動下定論。//

📌 全文:記者 梁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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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監物資指南系列懶人包】

我哋一直都出過唔同post講親友可以入咩物資畀在囚人士,同埋物資嘅規格同購買地點。為咗方便各位查看,我哋預備咗各個post嘅整合包。

香煙
原子筆、爽身粉、驅蚊貼、肥皂盒、毛巾、內褲(1)】
原子筆、爽身粉、驅蚊貼、肥皂盒、毛巾、內褲(2)】
爽身粉及奇美洗手液
日常衛生用品系列(1)】
日常衛生用品系列(2)】
日常衛生用品系列(3)】
零食
文具(1)】
文具(2)】
肉乾
需預先申請物品(1)】
需預先申請物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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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權 #稜支援
大壁探訪室啲電話壞哂
今日未嚟個啲冇得探了
聽日去探嘅
最好打電話比福利官問一問
以免白行一趟

aromafairyy
大三罷|銀行分析員認非法集結 稱帶噴火槍BBQ

【頭條日報】前年11月13日有示威者發起「三罷」行動,當日中環有示威者響應「和你Lunch」集結,多人被捕,兩男事後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23歲水果店店員麥姓男子承認暴動罪,32歲銀行分析員黃姓男子則承認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法官練錦鴻聽畢求情後,押後案件至下午判刑。

麥的代表律師求情指,麥望法庭批賠償令,且願付1.5萬元作為損毁警車的賠償。現職上環水果店店員的麥被捕時就讀大專,沒有案底。被告生於單親家庭,是家中經濟支柱。另呈上善導會社工所撰求情信指,他輔導時態度正面,表現成熟,已深入反思,望法庭念在被告有悔意,給予量刑折扣。辯方亦指他除警車外,沒有掟中其他車輛,控方亦同意不能確認被告除警車外,有其他目標車輛。

另外,練官主動問及黃身上攜帶的噴火槍的用意,辯方解釋被告用作BBQ工具,練官聞言即笑問「噴火槍於BBQ用?」代表黃的辯方律師又援引2017年黃之峰、周庭及林朗彥3人包圍警總非法集結一案,各被告被判囚6至8個月。而相較本案的暴力程度和規模,案發時雖有人堵路及掟石頭,但被告僅參與集結,即在傘陣舉傘,沒有領導和煽動行為。辯方認為本案的情節比黃之峰一案低,加上被告認罪,建議法庭採納6個月為量刑起點。(全文

📌 下午判刑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1011新聞 #1113中環
被指貼針對唐英傑案法官海報 物管經理須還押 控方:被告電話尋獲額外資料

【立場新聞】41 歲物業管理經理被指 7 月在上水一間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張貼一張針對「唐英傑案」法官的海報,涉「遺臭萬年」等字眼,意圖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今(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從被告的手提電話找到額外材料,如海報及文宣,需要進一步搜證。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將案件押至 12 月 1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審理,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控方申請無須答辯,押至 12 月 1 日再訊,因從被告的手提電話找到額外材料,如海報及文宣,要求押後案件候警方進一步調查。旁聽人士聞言發出噓聲,高呼「搞錯!冇證據就放人啦」。

辯方表示「無可奈何」接受押後,指控方早前已提供 500 頁資料,認為他們掌握材料,盼警方加快調查進度。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被告今日有保釋申請。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表示有理由相信被告不會依期歸押,拒絕被告保釋申請。(全文

#20211011新聞 #20210728上水 #20210729高等法院大樓
【47 人案】王百羽申保釋被拒 高院今頒判詞 律政司:王政治影響力強及立場堅決

【立場新聞】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現僅有 14 人獲准保釋候訊。已還押約半年的王百羽,早前向高院申請保釋,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她今頒布判詞,認為王如獲保釋會繼續危害國安,拒絕其保釋。判詞透露,律政司指王曾呼籲外國制裁、杯葛全民檢測等,顯示他具有強烈政治影響力及立場堅決。

律政司一方則指,申請人於 2014 年起已開始具政治影響力,且有所擴大,而他的態度及言論等,與國安法實施前後亦沒有不同。律政司又指,申請人曾解釋他會如何進行「國際線」工作,並指香港並不屬於中國。控方又指,2020 年 3 月 14 日,王曾簽署由香港區議員致函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信件,要求美國制裁中央及港府等。同年國安法實施後,王亦曾簽署聯合聲明,要求國際社會支持香港,對港府實施制裁等 。

律政司又指,王百羽勝出初選後,對中央及港府作出不實批評,包括曾出席記者會,呼籲公眾杯葛政府就新冠肺炎進行全民檢測等,顯示他有具強烈政治影響力及決心,認為如他獲保釋,將會繼續危害國安。法官則指,經整體考慮被告於不同場合言論、相關背景後及申請陳詞後,認為如王獲准保釋,將會繼續危害國安,故拒絕其保釋申請。(全文

#202110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初選大搜捕 #民主派初選
刑事案擬分階段引入遙距聆訊 不設公眾諮詢 律師會促維持現狀

【眾新聞】司法機構早前就刑事程序引入遙距聆訊的選項諮詢法律界,雖然律師會罕有要求在刑事審訊方面維持現狀,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表示,充分理解持份者對遙距聆訊用於刑事司法程序的關注,「因此會考慮分階段實施遙距聆訊的可能性」,讓法院及使用者在「有限類別」的法律程序上熟習新程序。根據律師會早前轉述諮詢文件,法庭在刑事案件考慮改用遙距聆訊的因素中,並不包括被告的意願。

根據政府在施政報告一併公布的立法議程,遙距聆訊的立法建議列入給下屆立法會的40項建議之一,但未被列入9項須公眾諮詢的立法建議中,意味不會進行公眾諮詢。

構思中的遙距聆訊一般在法院大樓範圍內進行,公眾及傳媒等可以繼續旁聽;在特殊情況下,基於司法公開原則,建議提出繼續容許公眾實時遙距旁聽聆訊。

律師會稱,被告獲公開審訊是公平審訊的重要元素,受《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也有憲法保障權利獲法律代表出庭、當面質詢證人,及在保密情況下與法律代表溝通。「如果被告只能透過視像方式參與遙距聆訊,他/她只能以碎片化的方式見到法庭程序。同時,他不能有效地與法律代表、法官、陪審團、證人、翻譯員及同案被告互動。這可能潛在影響被告充分參與審訊能力,而在程序公義中至為重要。」

除了涉及律師及客戶保密溝通及實際安排,律師會在意見書中說,遙距聆訊可能令刑事審訊失去尊重及尊嚴,觀感上公眾認為只是虛擬方式審訊,被告也可能有感無法律代表或不公平對待,最終影響刑事審訊的信心。

假設法庭最終要推行遙距聆訊,律師會說,司法機構應考慮什麼類型的刑事案件適合遙距審訊,同時要加入考慮被告的意願。假設如果被告已還柙,懲教署則必須確保適合設施確保被告與法律代表在安全及保密情況下溝通。(全文

#20211011新聞
消息:九巴同意 警無搜令下可索取閉路電視及八達通紀錄

【有線新聞】消息指,九巴同意日後在沒有搜查令下,向警方提供閉路電視及八達通紀錄。

據了解,警方是引用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58(1)及63C(1)條的豁免,要求九巴提供紀錄。

本月起,如果警方想索取巴士的閉路電視及八達通紀錄,要向九巴提供一份請求信函,由督察級或以上的案件主管簽署,收到九巴確認後,兩星期內可以到指定辦公室領取紀錄。(原文

#20211011新聞
壹傳媒及蘋果日報七前高層涉勾結境外勢力 12月再訊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及蘋果日報七名前高層分別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或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押後至12月底再訊。

七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將交付高等法院處理。

控方指,由於有四千多頁文件需時翻譯,申請將案件押後到12月28日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但強調不希望再提訊處理交付程序,要求控方若修訂控罪書或新增控罪,必須於聆訊14天前向辯方提供文件,所有被告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柙。(原文

#202110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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