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3K subscribers
7 photos
4.83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觀塘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6旺角 #保釋覆核
埃及籍手足‼️已還押19天
控罪:有意圖而傷人(違反第212章《侵害人身條例》第17條,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案情:在旺角亞皆老街近西洋菜南街,連同其他人士,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背景:控方指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涉案,他當時未有蒙面

頭先係另一位外國人嘅案件,尚未到手足案件,大家可以先睇睇以上資料,陣間畀個手勢手足打打氣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0913觀塘

梁(26)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9月13日於觀塘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
保釋金 $10,000
每週報到2次
住報稱地址
不得離開香港

押後至4月22日上午9時30分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高等法院第一庭
控辯雙方就是否播片進行一輪辯論後
法官宣布休庭
#高等法院第一庭
👨🏻‍⚖️#潘兆初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羅(22) #覆核申請#0922沙田 侮辱國旗)曾踩五星旗和將五星旗扔入水池;已於去年10月29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以刑罰明顯不足為由向上訴庭覆核刑罰

內庭公眾席滿
控辯雙方就是否播片一輪辯論後
法官宣布休庭

申請方於二月呈交上(公開片段的)截圖冊,並申請庭上播出4條公開新聞片段,以檢視被告侮辱國旗的行為參與度及嚴重程度。申請方亦指出原審裁判官因未有睇證物片段而未能準確地掌握答辯人作案時的程度就此作出裁決。

辯方指片段只是作為被告辯認其自己的證據,原審並無播出片段,證明控方當時並不認為播片或向法庭指出其中情節焦點很重要,或幫到官作正確判斷。不應在雙方同意作為判決基礎的案情之後,加入新的含意。

法官指幾乎次次覆核都有睇片,睇片有助掌握成件事。
#觀塘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6旺角 #保釋覆核
埃及籍手足‼️已還押19天
有意圖而傷人(私了X;控方指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涉案,他當時未有蒙面)

🚫保釋申請被拒,繼續還押🚫
放棄八日保釋覆核權利

案件押後至5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三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少年法庭 #庭外消息
#20200302灣仔

*(15)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62(a)條

⭕️保釋批准⭕️

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訊
#高等法院第一庭
👨🏻‍⚖️#潘兆初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羅(22) #覆核申請#0922沙田 侮辱國旗)曾踩五星旗和將五星旗扔入水池;已於去年10月29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以刑罰明顯不足為由向上訴庭覆核刑罰

並庭上播出4條公開新聞片段。

法官指需時考慮,案件押後,日期將會稍後已書面形式通知。

暫時目測兩攝?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黃國輝裁判官 #新案件
#1103大埔

陳(48)

控罪:襲警

案情:11月3日於大埔超級城襲警

控方反對保釋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
保釋金 $5000
每週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開香港
宵禁 12-6
不得進入大埔超級城C區

押後至4月29日上午9時30分粉嶺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高等法院第一庭
👨🏻‍⚖️#潘兆初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羅(22) #覆核申請#0922沙田 侮辱國旗)曾踩五星旗和將五星旗扔入水池;已於去年10月29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以刑罰明顯不足為由向上訴庭覆核刑罰

庭上播出4條公開新聞片段。

法官指需時考慮,案件押後,日期將會稍後以書面形式通知。要求申請方與答辯方就參考相關案例達成共識,另集合並提交相關案例的判刑理由書。

——
庭上重點:
原審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判決,直至1月12日為止被告已經做了64個小時,因為疫情暫停。

申請方建議高院上訴庭在判詞內作2點澄清
⑴於書面判詞羅列未來同類案件判,判刑考慮因素:侮辱程度,行為多樣性,持續性,周圍環境,多人定單獨行動,有冇鼓動他人,有冇妨礙他人或對他人造成影響等。
⑵於判決澄清以往冇講過一定要焚燒國旗先可以判監,以往案例無,法律條文中也並無分辨各種侮辱行為嚴重性,例如焚燒高啲、踐踏低啲,初犯較低、再犯較嚴重;並無講過哪些行為一定唔判監。

申請方認為原審裁判官十分倚賴單一案例,即古思堯案,過分側重冇焚燒,認為本案被告行為之持續性多樣性,例如係有執起國旗、扔落樓、再扔落垃圾車,按多樣行為使嚴重性遠超過古思堯。而侮辱國旗最高刑罰三年,控方認為被告所犯屬於中度至重,應該即時監禁式刑罰,即可以係教育所或勞改中心等。

辯方指,控方要求法庭就判刑指引,以黃之鋒案為例不適用於本案。要求即時監禁係錯誤,本案發生前唔同層級法庭已有先例,除非係有焚燒行為,或同時另有偷竊等其他犯罪,不判監禁,200小時係適合嘅判決,冇證據顯示有組織有預謀。感化官報告被告初犯,犯案時只有21歲,有穩定職業,冇案底,坦白認罪,所有顯示悔意嘅嘢都做晒,除非本法庭覺得個人因素不考慮,只是考慮要判監一項因素。申請人已做了64小時社會服務,再勞教係不適合如果一定要收監應有reduced discount 。
#觀塘裁判法院第七庭 #新案件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01旺角
👤鍾手足(20)


控罪: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


案情:於2020年1月1日在旺角通菜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便衣警員A。據悉,當晚被告人與其他2名早前被起訴的示威者,在山東街設置路障並向警員叫囂。其後包圍並襲擊警員A,其中一位示威者把警員拉低,以膝頭跪警員A頸,令牠受傷暈到幾分鐘,而本案被告則用腳踢警員A。
警員A傷勢嚴重,瘀血影響進食,因此放5星期病假,至2月中傷勢好轉。其後翻查cctv片段鎖定身穿黑白間條衫的被告人,並在其住所將其拘捕,警戒下承認控罪,於今年3月3日進行認人手續時被警員A,及當時其他在埸警員認出。


辯方表示被告人招認並非自願,而是在警方威嚇下招認控罪
暫時無須答辯,案件將與當日其他襲擊警員A的案件合併,押後至2020年3月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其間獲准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5000,女朋友人事擔保$5000
2. 宵禁2300 - 0700
4. 不得離境
5. 居住在報稱住址
6. 每周警署報到1次,更改住址須24小時前通知警署
🌚不在場admin:歡迎大家copy轉載,懇請各位落返credit🙇🏻尊重返日日辛苦打文字直播及臨時執漏嘅手足們🙇🏻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保釋申請

👤郭(27)🛑已還押113天 (#1111大埔 鐵路上放置物品)

控罪: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

案情摘要:
於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州仔段某天橋意圖危害乘坐位於大埔墟的鐵路上車輛或身處該鐵路上的人的安全,而將一些竹枝非法及惡意放在或擲在該鐵路上。

開庭
#高等法院第一庭 #保釋申請
#杜麗冰法官
#1111大埔


控罪: 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 (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32條)

是次為第二次向杜麗冰申請

法官鑑於情況沒有出現實質改變而—
拒絕准予申請人保釋
#高等法院第一庭
#黃崇厚法官 #保釋申請

👤黃(21)🛑已還押50天 申請保釋(#20200114旺角 2項管有爆炸品:水喉通土製炸彈)

保釋被拒

繼續還押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容,勞(22、23)🛑已還押107天(#1118油麻地 暴動 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
*同場有🐶提堂

1041錄音
1046開庭,先處理手足案件。

辯方是日處理保釋覆核,指由於疫情問題需再到押後。控方是日不反對擔保,但提出需嚴謹條件,透露將申請再押後 屯門法院。

案件押後至18/6 0930,⭕️擔保批准⭕️
保釋金5000
居住於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宵禁11-7
禁足令(範圍未知)
每星期報到1次
#高等法院第一庭
#黃崇厚法官 #保釋申請

15歲少年(涉嫌另一單暴動罪)

案情:
//元朗街頭懷疑有人投擲汽油彈,無人受傷。周三(8日)凌晨約1時15分,警方接獲途人報案,指一名男子在鳳翔路100號、近元朗消防局對開,向路面投擲汽油彈,其後迅即逃去。消防趕抵將火救熄,經調查後,在案發路面發現兩處地方被熏黑及遺有玻璃碎片。
警方立即在附近一帶兜截,未幾在鳳琴街拘捕一名懷疑與案有關的15歲少年,即場在其身上檢獲兩個打火機、一批手套、五條毛巾及一把剪刀,他涉嫌「縱火」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被捕//
(摘自香港01,1月8日)

保釋被拒

繼續還押

下次聆訊日期之前定於4月3日(未知肺炎影響後,會否改期)
#高等法院第一庭 #黃崇厚法官
#保釋申請 #同場加映 #1019大埔斬人案

廣西藍絲
柳國升 (22)

控罪:有意圖而傷人

尋求法律意見後

🌟🌟改控:意圖謀殺🌟🌟

案情:
//港鐵大埔墟站發生傷人案。下午5時許,一名年約19歲男子在大埔墟站外派發傳單時,疑與在場人士因政見問題而發生爭執,被一名穿黑衣的男子用利器鎅傷頸部,傷者其後再被疑兇鎅傷腹部,並倒臥地上。警方及救護員其後接報到場,將傷者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男子在送院時清醒。從網上圖片所見,傷者腹部傷口見腸。

該名傷人的男子在事發後隨即離開,並與途人互相指罵,男子又指責在場人士「搞亂香港」。現場消息稱,涉事男子其後乘搭的士逃去。警方其正在場調查事件。一名22歲男子涉嫌傷人已被捕,正被扣查。據了解,該名被捕男子持雙程證。

運頭塘社區主任黃兆健到場了解後表示,下午5時許,大埔連儂牆有街坊派發傳單期間,有一名黑衣男子因政見問題,與派傳單街坊爭執,並用刀刺向街坊頸部。街坊受傷後,逃跑至大埔火車站村巴站附近,該名男子追至,並用刀再刺向街坊的腹部。傷人男子逃跑至富雅花園十字路口上的士離去。現時傷者已上救護車治理。//
(摘自《星島日報》,10月19日)

❗️❗️繼續還押❗️❗️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D1 周 公眾地方打鬥、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摺刀)#不是手足
D2 黃 公眾地方打鬥 確認係手足
案情:#0907沙田站 打鬥 (新聞

d1申請無需是日答辯,押後4/5,擔保條件繼續

d2申請是日無需答辯,押後4/5答辯,擔保條件照舊(保釋金2000)
案件押後至4/5 沙田法院第一庭
#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少年法庭

* (15) #20200302牛頭角

控罪:
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所意圖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2. 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3. 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物品 (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29(c)條)

擔保申請被拒

押後至5月4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進行聆訊
The Art of Instagram Captions: Writing Engaging and Authentic De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