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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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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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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保釋覆核
#20200229旺角
D1鄧
D2荷蘭籍手足

控罪:縱火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60(3)及63(1)

案情:被指於2月29日,在旺角山東街與洗衣街交界 當時有人以垃圾桶設置路障,警員目睹兩名被告以雜誌紙張燃燒垃圾桶,兩名被控人於警誡下承認犯罪

裁判官拒絕准予D1保釋
D2無擔保申請

案件將於4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聆訊
‼️其間繼續還押‼️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保釋覆核
#同場加映 #不是聲援 #狗隻痴漢 #瘋狗症

李天洛(35) 已還押20天
2項普通襲擊、遊蕩、抗拒警務人員(襲擊及滋擾兩名女士)

報稱警隊督察,現已停職。

兩次在錢禮主任裁判官及一次在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面前申請保釋均被拒絕,今天終於肯請翻譯及當值律師,押後至本日最後一件案件。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保釋覆核
#同場加映 #不是聲援 #狗隻痴漢 #瘋狗症

李天洛(35) 已還押20天
2項普通襲擊、遊蕩、抗拒警務人員(襲擊及滋擾兩名女士)

報稱警隊督察,現已停職。

控方繼續反對被告李天洛保釋,並呈上被告財務負債紀錄

被告李天洛可提供保釋金由1000元提高至5000元,並承諾不接觸涉案兩名女子

被告李天洛在有律師代表下堅持發言,被裁判官訓斥

控罪及相關案情:

2項普通襲擊罪
(1)於2019年8月29日在長沙灣元州街附近襲擊前女友X
(2)於2019年9月2日在深灣道水警南分區基地某房間內,襲擊另一名女友人Y (friendzoned)

遊蕩導致他人擔心
於2019年10月31日,在X位於長沙灣元州邨的住所外的共用地方遊蕩,導致X合理擔心自身的安全
警隊督察李天洛在2018年1月與女友X分手後至2019年8月期間,不斷以打電話、發電郵、到X的住所及工作地點滋擾對方。X為躲避李天洛,不但轉換了電話號碼,更舉家遷居,惟李天洛仍於今年情人節到X的工作地點滋擾X

抗拒警務人員
於2020年2月21日在葵芳興芳路196號外,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梓軒

🍾🍾保釋覆核被拒🍾🍾
🥂🥂須繼續還柙🥂🥂
保留8天保釋覆核,案件押後至2020年3月21日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處理保釋

案件押後至4月17日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ESCC230/202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保釋覆核 #1118理大

鄺(20)

控罪:暴動 (違反公安條例 第19條)

案情: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早前因保釋期間犯事而還押

裁判官准予被控人保釋:
擔保金: 40,000
宵禁: 21:00 - 07:00
禁足: 公主道、梳士巴利道及漆咸道南 (控方文件紅色標示範圍),除乘車外不得踏足以上地方
每星期報到3次
居住於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離港

3月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聆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326小西灣 #保釋覆核

鍾、林(23)‼️已還押4天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控罪:被控於2020年3月26日,於柴灣龍躍徑近黑角頭一間棄置屋內,管有彈藥,即10發子彈、249粒9x19毫米彈頭、511粒混合款式彈殼,而沒有持搶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

案情:警方26日下午接報至龍躍徑附近一間石屋,搜出懷疑子彈和箭等,惟現場沒有槍和弓,拘捕3名少年,並在各人住所搜出懷疑氣槍、槍械組件和刀等物品

背景:3月28日首次上庭申請保釋被 #錢禮主任裁判官 拒絕

‼️拒絕保釋‼️
保留 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7月17日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聆訊。
#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20200401大埔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保釋覆核

D1 曾
D3 郭

控罪
1. 縱火 (控罪指向D1-3)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60(1)條)

2. 襲警(控罪指向D1)

3. 襲警(控罪指向D2)
(D2並無保留八天覆核權)

案情摘要:
//周三(4月1日)凌晨,大埔警署亦被3名男子投擲3枚汽油彈,警方當場拘捕2人,另1人其後亦在附近行人隧道被截獲。警方表示,3名被捕人均為中學生,年齡介乎16至18歲,以涉嫌「縱火」被捕,其中兩人曾作出反抗,兩名警員受輕傷送院,會被加控「襲警」。//
(摘自《香港01》2020.04.01)

案情補充:
辯方表示第三被告於案發後8分鐘,在案發現場500米以外的公園行人隧道口被截查。曾經被警方盤問超過一個鐘,才於警車上被宣告拘捕。第三被告亦多次否認曾出現現場,更表示雖然同校,但其餘兩位被告為高年級,並不認識,也不記得何時見過兩位高年級同學。在搜查期間,身上並無可疑物品。

保釋背景:
首次提堂於4月3日,第一至第三被告被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拒絕批出保釋,第三被告代表律師已於4月6日下午1時或之前取得cctv紀錄,以作保釋覆核用。

經考慮,控方不反對第三被告擔保。辯方表示將不會提供被告電話密碼予警方。

D1
保釋被拒 繼續還押

D3
保釋獲批

保釋金 $20,000
不准離港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宵禁:1600 - 1200

案件押後至5月28日0930粉嶺裁判法院一庭聆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212香港仔 #保釋覆核

温(16)‼️已還押逾40天
縱火(中銀ATM)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控罪:被控於2020年2月12日在香港華富(一)商場地下22號舖中國銀行(香港),與另一男子用火損壞一部自動櫃員機、一部存款機及一部支票存入機

背景:2020年2月26日首次提堂,在 #香淑嫻裁判官 席前申請保釋被拒,3月4日向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申請保釋再被拒,案件原押後至4月22日再訊

同案另一被告已在3月9日獲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批准保釋
控方現不再反對被告保釋

裁判官向控方確認基於被告年紀尚輕,一旦定罪監禁並非為本案唯一可能刑罰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00
2位人事擔保各$20,000 [共$40,000]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2次
宵禁令2000至0630
禁足令:案發範圍

案件押後至5月28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等候進一步調查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413葵涌 #保釋覆核

林(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被指於4月13日晚於葵涌警署附近管有兩枝汽油彈,錄影會面下承認干犯罪行,經政府化驗後,顯示玻璃樽內載有易燃液體

背景:2020年4月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拒絕批出保釋。
另,於2020年4月20日一葵涌警署警長被指妨礙司法公正,並與本案有關。據《明報》指「有人聲稱收了一名警務人員的錢,以安排上述案件。由於指控嚴重,警方高層決定調查。據悉,該警長透過一名中間人找到大專生,警方找到相關聯絡紀錄」

控方不反對保釋申請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
現金:$20,000
不得離開香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住報稱地址
警署報到:一星期三次
更改住址要24小時前通知報到警署

押後至6月11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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