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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第七庭 #刑期覆核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李運騰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英語聆訊

👨🏻梁(37) #1111西灣河 #阻差辦公

控罪:蓄意地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控罪詳情指梁先生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文娛中心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龍家和及他的隊員追截示威者。

梁先生在2020年9月28日在錢禮主任裁判官席前承認控罪,終判處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遂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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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聆訊詳情 🔽
https://telegra.ph/CAAR9-2021-08-18

【22:11完稿】

覆核結果:撤銷原有感化令
🔴改判即時監禁3個月🔴
#高等法院第一庭 #刑期覆核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張慧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曾,*,黃(16-19) #1013葵芳

控罪:#刑事損壞
4位答辯人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優品5樓574A號舖優品360內與一不知名男子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簡單背景:
4位答辯人在2020年2月17日在時任羅德泉主任裁判官席前答辯時認罪,其後第1,2,4答辯人於2021年3月10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第3答辯人則在同日被判處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向上訴法庭提出覆核申請。

原審裁判官的判刑理由:
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1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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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論據:

申請方由伍淑娟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代表。

論據1:被告當時的行為影響公眾秩序

申請方指四名答辯人當日身穿裝備,戴上勞工手套及蒙面,並與其他不知名同黨破壞店鋪。另外他們有分工合作,有人負責撐傘掩護同伴,另有人掃跌貨架上的物品,導致店內的顧客感到害怕繼而逃走,涉事店舖更要關閉三天。

論據2:被告的行為有機會引致他人效法

申請方認為答辯人的行為或會引起不同政見人士的不滿,繼而發生衝突。

論據3:原本的判刑依賴家人監督,缺乏紀律性元素

申請方指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某程度需要依賴家人監督,但四名答辯人的來自破碎及單親家庭,缺乏家庭支持。申請方強調判刑需有紀律性,因此拘留式刑罰才是合適的判刑,惟原審裁判官的判刑過分着重更生元素,忽略阻嚇及懲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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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方回應:

答辯方由李頌然大律師代表。

回應1:原審裁判官的判刑未達至上訴庭干預的程度

答辯方指四名答辯人只是按網上號召到達現場,答辯方指以原審裁判官多年的經驗以及對現場片段的判斷,現時不能斷定原審裁判官所掌握的資訊不夠充分。

答辯方指原審裁判官曾斥責四名答辯人的行為「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比黑社會嚴重」,可顯示原審裁判官並非完全忽略案件嚴重性。

回應2:本案相比同類案件較輕微

答辯方同意由19年6月開始,香港均出現不同程度的同類案件,但相比起大肆破壞議員辦公室、縱火等案件本案明顯情節較輕微。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質疑各被告戴上口罩手套等裝備,是為防止被識別,而他們欲製造的效果是血腥欺凌。

回應3:原審判刑已包含阻嚇性元素

答辯方指出判刑至今日各答辯人均奉公守法,可見判刑有當頭棒喝之效,加上青少年罪犯評估小組報告顯示四人已知錯。此外案件亦已過去兩年,被告已有改過,認為現時不需要改判拘禁式刑罰。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不認同,反問「根據你講法佢地已經好乖,喺判詞強調下級法院唔好再咁啦,既成事實,已經判咗輕咗,就由得佢唔好郁啦,係咪咁呀。」

另外李運騰法官指出有答辯人基本上未履行社會服務令,因疫情關係沒有足夠無償工作予被告,「佢都只喺見下感化官,即係無咩點做。」

回應4:被告親友並非沒有管教

答辯方指雖然被告的家庭「唔係最完整」,但社工以及親友均有合作監管各被告。

李運騰法官質疑本身被告的家庭難以管教被告,「依家仲要加大力度,搵食都好艱難,重要佢管教咪仲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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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上訴法庭考慮與案所有因素後認為原審裁判官犯上原則性犯錯,應判處答辯人拘留式刑罰,故批准律政司長的刑期覆核申請。因此法庭再為答辯人索取更生中心報告並把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6日14:30判刑,期間4位答辯人需還押。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判刑日子有所更改,詳情如上 (2021/10/1 15:30 更新)
#高等法院第一庭 #刑期覆核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張慧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曾,*,黃(16-19) #1013葵芳

控罪:#刑事損壞

4位答辯人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優品5樓574A號舖優品360內與一不知名男子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簡單背景:
4位答辯人在2020年2月17日在時任羅德泉主任裁判官席前答辯時認罪,其後第1,2,4答辯人於2021年3月10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第3答辯人則在同日被判處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向上訴法庭提出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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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理由: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17931

答辯方指出,四名被告明白同意報告內容,感化官認為四人心智體格上適合更生中心監管,望法庭接納建議。

法官指出,已分別考慮四人的情況,即時判入更生中心,擇日再頒布判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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