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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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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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29/25]

【上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A3: 陳 (37) / A4: 葉 (31) / A5: 鄺 (26)
A6: 尹 (48) /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6個月,就本案己還押3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24622

控方代表: #程慧明 高級檢控官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
📍林卓廷接受控方盤問(第三日)

[10:02] 開庭
🔹控方盤問

👮報警
林卓廷同意當時不是面對緊急情況,無嘢發生在自己身上,但見到有刑事案件發生,白衣人持有武器集結,廚師被毆打,正威脅市民安全,同鄧警長講叫警方處理,咁咪報警囉!唔係一定要打999,例如有警員在附近,可以搵佢講,都係合理方法。

預計警察幾分鐘會到,見到女士被扑穿頭,相信港鐵職員會知道,會報警,同意當時係唔確實知道;由嗰時計起幾分鐘,到白衣人到場,更預計非常短時間會到。

🗣️有無報過警?721之前嘅一次係幾時?
林:有,唔止一次,對上一次係六月尾在金鐘天橋;其他報警情況係因為議員工作,會打電話俾警民關係課,亦有寫信。

主控問22:22聯絡鄧警長,22:45到元朗站,咁報警時間唔係由22:22計起咩?林係叫警長驅散,未知西鐵會打人,見到女士受到襲擊,如果有報警咪嗰陣計起。

林指主控捉字虱,打俾鄧警長係無講西鐵站內,係期望驅散元朗站一帶嘅黑社會。

🗣️你而家講驅散元朗站朗屏站嘅黑社會,早前係講驅散白衣人?
林:記得有講黑社會,亦有講白衣人,兩個term都有用,係同一樣意思。

問林卓廷點解去到元朗站唔再報警,林當時相信港鐵職員會報警,知道警方有便衣監視,現場太多事情要處理,如果有空間會問港鐵職員。

🗣️有無證據講到該女士係點樣被扑穿頭?

控方表示無證據,只係被告講。辯方即時揾到PW7 證人E 元朗站站長的證供,佢在22:44至電OCC 要求警方協助,但佢無搵警務室警員或者站長室兩位便衣。

主控再質疑無在任何階段打電話報警,自己做唔到可以叫助手打。林解釋冼做直播,莊幫手安撫市民,叫人圍住證物,相信港鐵已經報咗警,點解又要親自做一次呢?多此一舉。

主控再三追問,警方未嚟,打多次電話催吓有咩壞處?林再解釋,白衣人入咗嚟,相信港鐵會報警,好多嘢要處理,做緊直播,冼事後話有幾十萬人睇,仲要我報警?猛咁質疑我唔報警?

🗣️幾十萬人睇直播,開唔開心?
林:一啲都唔開心!

🗣️既然做緊直播,有無對住鏡頭講叫人打999?
林:唔使講啦,當時無諗過,視線唔敢離開白衣人。

控方追問有咩壞處?林稱會令到分心,仲得閒打電話報警?專注迫在眉睫眼前嘅危機。

👮保護
林卓廷同意六月尾在金鐘天橋被包圍,係由警方保護離開;721當日無指明要求警方保護。

同鄧警長通電話,叫警方驅散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嘅黑社會,係特登唔透露去邊個站,擔心警方知道去邊個站,就淨係處理嗰度;同意控方講法,可以講晒兩個站,咁警方就處理兩個站,但當時無諗呢個方法。

主控指林認同意警方保護有用,但721又唔講去邊,係要警方花精力去保護林,浪費警力。林唔同意,當時嘅迫切性係要驅散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嘅黑社會,無諗過出西鐵站,唔覺得自己有咁高風險要面對,警方處理咗白衣人,自己留在站內,有咩風險呢?

去到元朗站,見唔到有即時風險,白衣人到咗係有風險,期望警方快啲到保護市民。

林唔同意控方指出,唔叫警方保護,係要隱藏身份,咁點解要搞直播啊?唔同意係火上加油,挑釁白衣人,已經面對死亡,仲想火上加油?擺明係隔開,點可以掉轉嚟講,唔係林叫白衣人入站。

🗣️點解會認為面對死亡?
林:見到呢啲事情發生,女子被打到斷棍,走廊嘅男子被圍毆,嗰種無力感,去到閘機前,嗌咗再打打死人,當刻死亡風險越來越高,去到懵良打閘機,衝埋入嚟,如果被捉到圍毆就死得。

控方指出一路叫閘內嘅人唔好出閘,係想聚集多啲人同白衣人對抗,想唔到白衣人越來越多(唔同意,將因果次序掉轉嚟講)。指出叫人唔好出閘,目的係聚集支持者集結(唔同意)。

同意係有公眾人士抗拒警方出現,庭上睇片,後來警方到場,見到有人做出手勢動作指向警方,警方落電梯離開。唔同意控方所講,從來無期望警方在場出現,原因係想挑起情緒,火上加油。

[11:18~11:45] 小休

叫林確實知悉上水、7.14沙田、6.12金鐘、6.21警總,7.1立法會事件,示威者有好多裝備,當中有頭盔、傘陣,暴力示威者通常都係全身穿黑衣,指當晚閘內都有部份人同樣打扮。林唔同意,非常少黑衫,唔同意叫傘陣,傘陣通常係有組織,當時係有人掟嘢,大家開遮擋住,林都縮後咗。

🧨播出5 段FB 片段,指林/市民叫口號挑釁白衣人
09:50~10:20 多人叫 「香港人 加油」;林解釋該段時期叫過上千次該口號,當日下午都有叫,當時有人叫,自然反應跟住嗌,嗌咗兩三句,覺得好似唔係好適合,就收咗聲。

唔同意控方講叫口號令對抗情緒升溫,理解係大家保護自己,幫自己打氣,同自己或者遇襲嘅人講。

🗣️唔用“對抗”,咁情緒有無升溫?
林:唔覺升溫

停咗唔嗌,因為諗到會唔會因為嗌而有人做文章呢?片段聽到頭一句好清楚,跟住收咗聲無嗌。

🗣️一面話惶恐,無心神諗咁多嘢,但又諗到人哋做文章?
林:人係有兩套思想,一面係惶恐,一面係要自己冷靜,諗辦法,人係咁㗎嘛。

11:20~11:44 林「警察嚟緊拉你班仆街,夠膽唔好走,企喺度」,指係針對白衣人挑釁。

12:10~12:35 多人叫「黑社會 唔好走」,林無叫,有冼嘅聲。

13:11~13:46 「黑社會 唔好走」,白衣人行開,唔同意因為叫口號而白衣人返轉頭。林和冼都有叫「兄弟唔好埋去」,點解叫兄弟?(當時一般咁叫啫)

🗣️點解唔叫兄弟姊妹?前面有女仔喎
林:啱嘅,卿姐都講性別觀點主流化,我要改嘅,口頭禪。

點解唔叫白衣人做兄弟?(點會叫呀,佢打緊我,會唔會荒謬啲啊?)

林稱從來無叫過人集結,啲人唔會無啦啦心靈感應去支持林卓廷集結。

🗣️FB 有3個貼文,知你入咗元朗
林:只係關注元朗
律師:第三個貼文係有講入元朗

林卓廷稱無嗌過黑社會唔好走,之前有嗌過類似說話,唔覺得市民嗌有咩問題,估計都係阻嚇。

🗣️點解叫黑社會?又唔叫白衣人?又唔叫鄉頭?
林:唔知,但現場觀察,好多人相信嗰啲都係黑社會。

控方指林意願係等白衣人散去,閘內人可以安全離開,咁叫唔好走,咪同你意願相違背?點解唔叫黑社會快啲走?(日常生活講反話好正常啫)

10:25~10:50 林「頂住佢,我哋一齊頂住佢,落嚟幫手頂住佢…你班仆街惡晒呀」,指出係針對白衣人嘅挑釁(唔同意)。

指出唔止樓梯,月台上仲有兄弟會支援,持住人多勢眾與白衣人對抗(唔同意,如果真係有咁嘅事,唔使林叫自己都會落嚟啦)。

控方指出閘內嘅人,大部份都係深色衫(唔同意),小部份人有頭盔(唔同意,只係極少數),林發司號令叫唔好蹆(唔同意),閘內人嘅裝備、衣著,人數過百,係挑釁(唔同意),由頭到尾無打算調停(唔同意)。

[12:50] 休庭,14:30 續審,主控表示仲有兩個範疇,加埋覆問,明天才會開始傳新證人。

==========
直播員按:32庭公眾席唔夠40個座位,但從未試過坐滿,請大家支持吓幾位由於警方不作為而要自衛的被告!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29/25]

【下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A3: 陳 (37) / A4: 葉 (31) / A5: 鄺 (26)
A6: 尹 (48) /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6個月,就本案己還押3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24622

控方代表: #程慧明 高級檢控官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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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接受控方盤問(第三日)

[14:30] 開庭
🔹控方盤問

同意民主黨係和理非,同意與勇武不割蓆,但不同意元朗站現場有衝突,唔會放棄佢哋。現場唔係示威場面,無勇武人士做任何行為,大家睇到現場環境,勇武去咗中西區,唔係咁比較。

指出從來無採取更和平方式(唔同意,初頭嗌唔好郁手,打開雙手表示無惡意人戈武器),明知你哋嘅出現和行為,會挑動白衣人情緒,仍然選擇留在站內(唔同意)。

無考慮搵何君堯(按:莫非何君堯真係主腦?),初期白衣人只係想你哋走,由頭到尾都係對抗心態,無考慮和解,只係針對白衣人,無叫閘內嘅人冷靜。

控方指林卓廷嘅調停係人戈用,7.1個次跪低人戈用,六月尾在天橋被襲擊,被人恐嚇掉落天橋,林同意。

🗣️有無試過成功?
林:光復屯門嗰一次,幫助一名被示威者圍困嘅女子離開。
🗣️咁係救人,唔係調解。
林:係交俾警方作調查。第二次係在新城市廣場客戶服務處,莊榮輝見到有人帶水喉通道商場,呼籲千祈唔好攞水喉通破壞商場,有人指駡叫唔好講,最後係人戈刑事毁壞,盡咗力。
🗣️兩個例子都唔係調停,只係聽你講人戈做刑事毁壞。
林:有在中間做聯絡,打電話俾新地嘅公關,盡力去做。

控方指林在721當晚人戈做緩和,一直站在一方(受到襲擊,點樣調停,與虎謀皮),睇唔到做和事佬行為(唔同意,掉轉嚟講話我人戈做,做唔到唔等於人戈做)。從來人戈勸一方冷靜(唔同意,拉住人,捉住佢手臂,拍膊頭,係冷靜行為)。

亦人戈考慮搵何君堯傾(唔同意),初期白衣人只係想你哋走(唔可以代他人答,收回問題),初頭白衣人到,可以同白衣人講上月台走,林唔同意,當時見到帶着武器,想攻擊,佢哋都人戈講「走啦,唔係打你㗎」,見唔到付費區內嘅人主動攻擊佢哋,係白衣人先郁手打人。

指出控方案情:
由頭到尾都係對抗心態人戈考慮和解,只係針對白衣人人戈叫襲來嘅人冷靜;明知有風險,仍然選擇前往,目的並非監察警方,目的係破壞社會安寧,見到挑釁行為,無阻止或者退出,並共同參與,在站內行為違反到場目的,破壞社會安寧留,守現場除咗作出挑釁行為,藉着出現、留守,顯示意向支持暴力集結,提供鼓勵壯大聲勢,連同其他被告,到現場嘅目的和行為,係聚眾集結,破壞社會安寧,參與暴動。

林卓廷不同意。

盤問完畢。

[15:11~15:28] 小休

🔸辯方覆問

🤔到場原意

控方指違反到場原意,林理解原意係初心,希望市民唔會被西鐵站外白衣人襲擊,等待警方驅散,就可以安全返屋企。

曾經在Facebook發出3段貼文 P1D-D1F(1~3),控方指林召集市民,林指頭兩段人戈講在邊度出現,人戈叫人會合;第三段有講會去元朗站,但無準確講出時間地點,只係提醒公眾和年輕人注意安全。同初心吻合。

🎥FB 00:00~02:01 林卓廷解釋呢個階段係了解現場,有聲音講「有大陸仔連黑社會」,去到呢個階段,林提過黑社會,就現場情況,其他人都相信係黑社會。

黑社會
陳官多次問點解叫白衣人做黑社會?林解釋係懷疑啫,唔係講全部人,在21:38 貼文寫懷疑黑社已部署,22:41 貼文寫黑份子,係同樣意思。現場觀察到嗰批人係精壯男子,有紋身,凶神惡煞,有部份有紅色絲帶,同黃偉賢聯絡後,知道屯門黑社會上咗元朗,對元朗鄉事有部份人喺黑社會有認知,所以用咗黑社會字眼。

林對於講「黑社會唔好走」,唔覺得有問題,話係挑釁係荒謬,嗰批白衣人衝入嚟元朗站打人,係佢哋生事,威脅公眾安全,自己和市民理解為黑社會,被包圍襲擊咁長時間,話佢哋係黑社會阻止佢,哋點會係挑釁,佢哋打人,持續襲擊,唔係林帶人去西鐵站同佢哋嗌交。

閘內黑衣人
🎥FB 03:45 白衣人出現,與CCTV見到的畫面作比對;陳官形容從CCTV見在場人士的衣着,係着深色衫居多,林不同意,因站內好多燈箱,畫面顏色偏沉,而且背光,律師因此播出P7D 片段,畫面清晰,見到著深色衫嘅人唔多。

林卓廷到場叫人唔好出閘,唔同意控方講去到係為咗聚集,人戈呢個意圖,說話係同閘內和閘外嘅人講,叫佢哋留低,係覺得出邊唔安全,等警方驅散白衣人先返屋企。

📎與何君堯對話
當時係閃過有呢個諗法,同何君堯傾係個男子講先嘅,未諗到同佢傾,白衣人已經到場。

📍案件管理
黃大律師表示還要問多一小時,明日傳召黃偉賢作供。

[16:30] 休庭,押後至明日(15/3) 10:00 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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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播員按:
勇武一詞係幾時出現?
林卓廷到場叫人唔好出閘,唔通預知白衣人會返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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