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4K subscribers
7 photos
4.8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判刑

D4:黎(22)

控罪:非法集結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和18(3)條
被控於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或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

D4早前認罪,因年紀問題需還押索取勞教報告。
報告顯示被告不適合判處勞教所。
#黎嘉傑大律師 力陳被告背景良好及年輕,望法庭判處被告一個低刑期。
嚴官重申就本案規模來說,以6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已經是考慮了D4背景良好及於過去3年來積極面對等因素,因此不會再有額外扣減。

📌判刑:
以6個月即時監禁為起點,認罪扣減⅓,判處即時監禁4個月

💛感謝報料💛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D1 陳 (35)🛑已還押逾3個月
D2 李 (17)🛑已還押逾3個月
D3 黃 (36)🛑已還押逾3個月

D2曾被判入更生中心,於監管令期間干犯此案

控罪詳情:
D1、2、3被控於2022年4月8日與2022年5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內,在香港意圖使其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煽惑流動應用程式,即“Telegram”的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其他人。
——————————————
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

D1,2,3沒保釋申請

押後至2022年10月11日1430東區法院再訊,繼續還押‼️
How to Change Teams Back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