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二組:兩項控罪
嚴(28)/許(20)/李(19)/馬(27)
四名被告面對同樣控罪及案情: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採納第一組被告的陳詞,亦有證據/截圖簡表,指控各被告在現場出現。此組被告罪責比第一組被告更高,他們不是即興參與示威的人。
🟥🟥所有被告保釋被拒🟥🟥
[其中一名被告是first aider,聞言飲泣‼️]
‼️放棄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二組:兩項控罪
嚴(28)/許(20)/李(19)/馬(27)
四名被告面對同樣控罪及案情: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採納第一組被告的陳詞,亦有證據/截圖簡表,指控各被告在現場出現。此組被告罪責比第一組被告更高,他們不是即興參與示威的人。
🟥🟥所有被告保釋被拒🟥🟥
[其中一名被告是first aider,聞言飲泣‼️]
‼️放棄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三組:三項控罪
鍾(30)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科學館道地下電梯大堂內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或設立的適當拍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寶峰”無線電對講機,型號:UV-5R,編號13U3386014
(3)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採納第一組被告的陳詞,亦有證據/截圖簡表,指控被告在現場出現。
🟥🟥被告保釋被拒🟥🟥
[此被告都係first-aider...]
‼️放棄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三組:三項控罪
鍾(30)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科學館道地下電梯大堂內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或設立的適當拍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寶峰”無線電對講機,型號:UV-5R,編號13U3386014
(3)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採納第一組被告的陳詞,亦有證據/截圖簡表,指控被告在現場出現。
🟥🟥被告保釋被拒🟥🟥
[此被告都係first-aider...]
‼️放棄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