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4K subscribers
7 photos
4.8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練錦鴻法官
#審訊 [11/50]
#0728上環 #暴動

D1:陳(21)/ D2:陳(22)/ D3:布(24)
D4:何(17)/ D5:梁(20)/ D6:楊(31)
D7:彭(20)/ D8:劉(28)/ D9:廖(30)
D10:陳(28)/ D11:林(22)/ D12:廖(19)
D13:李(21)/ D14:胡(21)/ D15:張(19)
*以上全為案發或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D1-15暴動 🛑D4已認罪,還押中
(2)D15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D15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  🛑己認罪

—————————————————

傳召PW12警長7937陳盼達 作供
當日駐守反恐特勤隊第一隊,為STC(畜龍)
負責制服及拘捕A2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21:35到達干諾道中信德中心附近西行車線,當時警方已經設立了防線,防線橫跨東西行線、面向東。干諾道中及文華里均有示威者聚集,PW12看到干諾道中50米外有大約200名示威者,有人用竹枝砌起路障堵塞馬路。示威者的裝束大部份都有頭盔、護目鏡、泳鏡或滑雪鏡、口罩或豬嘴、深色衫褲,其中部份人手持自製盾牌,並用硬物敲打盾牌發出聲響。有人用綠色或藍色鐳射筆射向警察防線、有人叫口號,如「死黑警」、「屌你老母」、「黑警死全家」、「香港警察 知法犯法」。當時,PW12身處的角度看不到文華里內的情況,但聽到有人群聚集及叫囂及不停辱罵警察。間中有雜物被掟出至干諾道中,PW12沒有看到包括什麼物品,但聽到有玻璃樽跌在地上後碎裂的聲音。

PW12指警方曾發出口頭警告,指人群正參與非法集結,要求他們離開,及會施放催淚彈;但不記得有否舉旗。及後收到指令需要進入文華里執行拘捕行動,STC等指揮官指示後一同從干諾道中快速右轉進入文華里。當時PW12跑得較前,在距離文華里約10米時見內有100名左右戴着頭盔、護目鏡、口罩或豬嘴的示威者。期間頭排人士將手持的行山杖、鐵枝及竹枝丟在地上,中後排則有人向警員掟水樽。然後示威者開始轉身向德輔道中方向逃走。

期間PW12留意到一個示威者轉身時速度明顯落後,於是PW12將其鎖定並進行追捕。PW12用左手拉著其背囊,右手做出拉褲頭的動作並把該人壓在地上,該人(A2)趴在地上。PW12用膝頭跪着A2的臀及腰部位置,並叫其冷靜及轉身。當時PW12留意到A2的額頭有1cm左右的傷口正在流血,但不知為何受傷。PW12對A2宣佈拘捕:「我係警長7937陳盼達,我而家拉你,罪名係非法集結。」辯方不爭議A2當場被捕。

A2當時戴黑色泳鏡、兩邊裝有粉紅色過濾綿的灰色豬嘴、身穿黑色風褸、t shirt、運動褲、波鞋及背著背囊。PW12除下A2的背囊並為其鎖上手銬,帶A2過馬路到對面行人路寶軒服務式住宅附近,並指示A2跪在路邊、面向牆。之後陸續有其他警員帶被捕人一字排開面向牆,PW12叫A2留在原處不要動,並指示其他警員看守A2。其後A2表示感到有些許暈,PW12扶他到寶軒服務式住宅的凹位,之後有其他人(PW12估計是其他畜龍)在PW12不在現場時除下了A2的泳鏡及豬嘴,而PW12則去了找急救隊為A2作治理。急救隊處理A2的傷勢時、PW12將A2交給警員3367處理時,均沒有人留意到A2的泳鏡及豬嘴的去向。

📌展示P86地圖供PW12指出制服A2及指示A2跪下的位置

📌播放P82 開源片段(第二十二段)NOW新聞直播錄影片段
21:47:26 PW12指出自己正在制服A2,並指出A2的背囊

📌展示P50相片冊第21、23、25幅相片
PW12指出制服A2的地方為防撞欄向下彎的地方,當日PW12從金豐外跑入防撞欄位置制服A2

📌播放P66警方片段 PV14
由21:50:31播放至21:53:37
PW12指認自己,其背後有一盞紅色燈作記認
21:51:13 PW12指認當時戴着豬嘴及黑色泳鏡得A2

A1、2、3、12法律代表 #沈士文大律師 盤問

PW12表示STC的訓練中有策略為charge(高速推進) and bite(拘捕)。當日STC由小隊指揮官高級督察溤振偉帶隊到達現場,衝入文華里前於警察防線逗留了約10分鐘。PW12了解當時的指示為charge而非charge and bite(bite的意思是contain一群人然後慢慢拘捕)。當日PW12了解的意思是衝入然後拘捕,而非圍捕。 PW12指出溤高級督察的具體指示為:「稍後我哋會右轉衝入文華里,進行一個charge嘅行動, 我哋目的係拉頭排嘅示威人士。」

PW12的第一份Pol 154證人口供於2019年8月1日錄取,共2頁。其中第十段描述當時如何進入文華里、進入後見到有甚麼人,第五行指出示威人士轉身逃跑。PW12在證人口供中表示其視線並無離開前排的示威人士,之後開始描述A2,指當時只看到A2的背面,並寫有一句「我有理由相信被捕人士有份參與非法集結的前排人士,當轉身逃走時變做最後排人士。 而且被捕人走時明顯墮後於示威人群...」
辯方指出,整份口供都沒有提到A2曾奮力反抗,其中更有寫到被捕人並無作出任何反抗。PW12指自己用左手捉住背囊帶時A2有奮力反抗,因此便用右手捉A2的褲頭帶,口供中的無作任何反抗只是描述A2被制服趴在地上時的情況。

2019年9月23日第二份口供主要目的是紀錄截停A2的位置,附件一的草圖中第一個標記是以兩條橫間表示警察封鎖線、第二個標記是以圓點表示未衝入文華里前PW12身處的位置,第三個標記是以實心正方形表示PW12第一眼見到A2時的其身處位置、第四個標記是以星號表示拘捕A2的位置、最後一個標記是以圓形表示為A2處理傷口的位置。
辯方指出PW12在草圖上從未描繪A2逃走的方向和距離,是因為A2不曾逃跑,PW12不同意。PW12同意19年錄口供時的記憶較現時準確。辯方指出如A2真的逃跑過,草圖應該會畫出逃跑路線。

PW12指相信A2參與非法集結的理由是聽指揮官講文華里有非法集結及堵路發生,PW12很大程度認為文華里內的人都是參與非法集結的,並以觀察黑色衣著、裝備如豬嘴和護目鏡、有否逃走及奮力反抗這些因素以判斷該人有否參與非法集結。

📌播放P66警方片段 PV14
21:52:43 可見街上的旁觀者都有戴豬嘴及護目鏡,護目鏡作為保護雙眼免受催淚彈傷害、豬嘴用作避免吸入濃煙或催淚氣體。
辯方並質疑PW12第一次見到A2時只觀察到其背面,理應不知道A2有否戴豬嘴及泳鏡。PW12指自己看到A2頭後有豬嘴的帶,所以知道。

A10法律代表 #林凱依大律師 盤問
(個post太多字,唯有將盤問內容擺落第二度)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覆問
📌播放P66警方片段PV14
21:51:14 指出PW12所述的A2頭後豬嘴的帶

- PW12作供完畢-

傳召PW13偵緝警員3367郭景寓(音)
港島總區應變大隊職務,便裝當值
負責搜查A2隨身物品
*曾於2019728日指控集會現場的記者協助暴動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約22:15到達寶軒服務式住宅外,PW12交A2給PW13處理,PW13搜查A2背囊,在內找到一枝黑色噴漆(P2-2)

A1、2、2、3、12法律代表 #沈士文大律師 盤問
PW13第一眼見到A2時其頭上已用繃帶包紥,右邊繃帶有血跡。翌日02:45 PW13將A2交給警員26296,警員26296負責帶A2看醫生,PW13沒有跟隨,亦不知道他們前往哪間醫院。

控方沒有覆問

-PW13作供完畢-

傳召PW14警員11868文浩超(音)
當日駐守警總反恐特勤隊行動組,為STC
負責制服及拘捕A3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主問

21:35身處干諾道中近文華里一帶,由小隊指揮官溤振偉高級督察指示下加入警察防線,身處防線最前方的西行線。當時在干諾道中過了文華里的位置及文華里內都有示威者。
PW14衝入文華里時看見內有幾十個示威者,大部份頭戴頭盔、身穿黑衫黑褲,有人說「屌你老母」、「打鳩佢」,亦有磚及玻璃樽被掟向警員。當時PW14與示威者距離5至6米。
警方繼續推進,及後,PW14看到A3,其穿黑色衫褲,戴白色口罩及透明眼罩,穿黑色護肘、黑色波鞋及背著背囊。PW14指A3與示威者在一起,並準備轉身走。因為A3當時在其正前方,便拘捕她。PW14用圓盾抵住A3的頭部,按著她的膊頭,並把A3按在地上,之後帶A3到干諾道中121號路旁位置調查,PW14忘記該處是甚麼建築物。其後,PW14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A3,並將其交給女偵緝警員10308。

📌播放P71 永安中心外閉路電視(一號鏡頭)
21:47:01-21:48:51 可見PW14拘捕A3的過程

📌展示P50相片冊第25幅相片供PW14指出制服A3的位置

📌播放P66警方片段PV14
21:50:06-21:50:18 PW14指出身穿白衣的警員10308、在其右邊的自己及A3

📌播放P68警方片段PV16
21:51:08 可見PW14的頭盔後有紅色燈,其身旁是警員10308,A3坐在樓梯級,雙手由PW14鎖上膠索帶

📌播放P81 開源片段(第二段)蘋果日報錄影片段
播放器時間06:35:42 ,推算時間為21:48:08 PW14看見自己帶A3到樓梯坐下

📌播放P81 開源片段 (第十八段)
播放器時間01:49:20,推算時間為21:46:38 PW14指認自己及A3

📌播放P81 開源片段(第二十段)
播放器時間00:22:18,推算時間為21:47:18 可見PW14按住A3,A3說「畀我着返隻鞋先」及「我起唔到身」

-PW14主問完畢-

16:38休庭, 明天10:30同庭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006灣仔
#審訊 [8/25]

👥11名被告(16-29)
案件第二組

D1:仇(27) D2:梁(20) D3:黎(29)
D4:何(18) D5:梁(26) D6:林(17)
D7:張(27) D8:岑(16) D9:蘇(28)
D10:余(16) D11:梁(26)

控罪:
(1) D1-11參與暴動
(2) D9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雷射筆
(3)-(9) D2/4/5/6/7/8/10/11違反《禁蒙面法》

詳情:
(1) D1-11同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 D9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雷射筆
(3)-(9)各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被告法律代表:
D1D9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D2代表:#陳偉彥大律師
D3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D4代表:#伍頴珊大律師
D5代表:#邱治瑋大律師
D6D8代表:#鄭愷晴大律師
D7代表:#林凱依大律師
D10代表:#石書銘大律師
D11代表:#王國豪大律師

———————————

*第八天審訊*

📌上午審訊

🔸PW4 警員 22719 潘立新(音) 負責拘捕D5
主問
PW4提及拘捕D5後處理及搜身發現物品過程,主控要求證人看相片冊確認D5身上衣飾及檢取物品。證人對證物3M白色口罩(P57)在何處找到表示記不起。
📺蘋果日報片段175659
確認截圖有護目鏡為D5,用筆圈出D5及自己

*證人除聲音柔弱如氣絕,法官批評回答問題時表達能力差,言語含糊,希望留意改善

D1D9 及D5代表盤問
D1D9
盤問下PW4同意警長34510在中國銀行大廈門外協助處理被圍堵十多人。證人被要求在辯方D1D9-4片段截圖確認箭嘴所指是警長34510
D5
-PW4同意3M口罩(P57)沒有記錄同過了多時忘了從何處找出,反之其他有紀錄物品今日仍能說出細節。另外確認在軒尼詩道409-415中國銀行外有一報攤在行人路說魚人都會阻擋行人前進
-📺播放軒尼詩道409至415號警拍片段D5-1及D5-2
並呈上MFl D5(PW4)解説表,截圖D5-1(1)及D5-2(1-3)。證人對D5-1片段沒印象,而D5-2即喚醒記憶是D5被控制坐地,自己要求出示身分證。

覆問
同意辯方D5-2(1)截圖所見D5將藍色口罩掛在下巴是主問時所說狀況。

🔸PW5 警長 34510盧永臻 作供
主問
當時是PTU E3小隊,在軒尼詩道設立防線,前方有四五百人,地上有磚,雜物焚燒發出濃煙及有人投汽油彈,指揮官劉嘉昇作口頭警告及命發射催淚彈,之後1756展開追截,有十多二十人在軒尼詩道409- 415號外被圍堵

D1D9及D11代表律師盤問,沒覆問
D1D9:
確認PW5自己在軒尼詩道269號東行線右邊最前
D11:
同意PTU主要負責追截,調查工作由刑事偵緝同事負責

🔸PW6 警員18991許國誠(音)拘捕D1作供
主問
當時是PTU E大隊第二小隊,1732到達軒尼詩道設立防線,見到有約百名穿黑色衫褲有面罩之示威者在投磚及汽油彈,之後在軒尼詩道409-415號外拘捕D1

沒有盤問及覆問

1242午休,1430續審
How to Save Live Photo as 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