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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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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區域法院)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2中環 #審訊 [16/30]

下午進度

D1:吳(25)/ D3:陳(22)/ D4:李(24)
D7:陳(24)/ D8:梁(24)

D2:陳(25), D5:蔡(23), D6:林(23) 在首日審訊就控罪(1)認罪,還押中。

控罪:
(1) D1~D8暴動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9) D1~D8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各被控於同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即D1~D2, D4~D7使用一個口罩、D3, D8使用一條圍巾。

其他控罪、首日審訊和案情撮要: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23543

D1法律代表: #王國豪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連普禧大律師
D7法律代表: #田奇睿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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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開庭

🔹繼續由控方盤問D3
D3表示當日落巴士後,發覺電話無電要去搵電話亭打電話給女友,控方睇相 #372,見D3沿德輔道中向上環行,旁邊有電話亭,主問播出片段P141(10),置地迪生珠寶外有兩個電話亭,點解唔用,D3解釋行到此電話亭之前無需要,所以無留意電話亭。,大概係行到街尾時先知無電。主控叫D3在#378相中,畫出發現電話無電嘅位置,大約係在LV店轉角位,詳細唔記得。

🎥P141(8) 13:57:15,D3在LV店轉左向皇后大道中。

約13:50落巴士,當時唔知Café Crêpe嘅準確位置,大概知在蘭桂坊,行路約7分鐘,來回約14分鐘,返到嚟遲過兩點,但佢都可能遲。巴士站行到#372相嘅位置約4分鐘,行到交叉位置(發覺無電)約1分鐘,去到電話亭約14:05。

打電話俾女友,佢話塞車,在吐露港大埔公路,唔知佢幾時到,佢話希望三點半到;主控質疑主問時無講(講得唔夠詳細),指係作出嚟(唔同意),去到大概雪廠街嘉軒廣場,唔係刻意㨂邊條路行,無片段影到,所以作話去雪廠街(唔同意)。

14:15到Café Crêpe,當時無影相,無打電話畀女友,佢亦無揾D3。

🎥MFI 1 #18, 14:47開始Now新聞,見有巴士停咗,唔知有無被破壞,無諗過轉去第二度匯合女友,D3在行人路,唔覺得有影響,唔覺得唔安全。

🎥MFI 6 #6, P143(4), 見畢打街與干諾道中交界有傘陣,時間約15:14~15:15,無打電話,無改地點。

控方指15:14時有人掟汽油彈(睇唔到),無印象有傘陣在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交界,有望過吓,但唔記得見唔見到,在遮打道聖佐治大廈嗰度停咗約10分鐘,期間無打電話改地點。指出14:15~15:30在示威地點出現,以示支持(唔同意)。

14:50~15:20沒有閉路電視拍攝到D3的行蹤,質疑去咗邊,D3解釋在畢打街散步,有另一邊行人路,20分鐘行來行去,食零食,飲嘢,約15:00穿風褸,約15:05除背囊。約15:10聽到有位40~50歲阿姐講,警察會用催淚煙,驅散馬路上嘅人,所以戴頭巾。當時見唔到警察,警察約在15:23~15:25到。

D3有吸過催淚煙,唔好受,戴手套係怕催淚煙嘅碎片打到手,唔知催淚煙會射去邊,雖然有機會受傷,同意主控講仍然留低。

🎥MFI 6 #6,同意控方形容包到黑衣人咁。

[16:50] 休庭,盤問未完。

案件押後至明日(13/6) 09:30 同庭續審,各被告繼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區域法院)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2中環 #審訊 [17/30]

上午進度

D1:吳(25)/ D3:陳(22)/ D4:李(24)
D7:陳(24)/ D8:梁(24)

D2:陳(25), D5:蔡(23), D6:林(23) 在首日審訊就控罪(1)認罪,還押中。

控罪:
(1) D1~D8暴動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9) D1~D8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各被控於同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即D1~D2, D4~D7使用一個口罩、D3, D8使用一條圍巾。

其他控罪、首日審訊和案情撮要: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23543

D1法律代表: #王國豪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連普禧大律師
D7法律代表: #田奇睿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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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6] 開庭

🔹繼續由控方盤問D3

當日15:10 D3 在畢打街聽到一位女士講警察可能射催淚彈,同意可能係驅散人群,唔知在馬路聚集嘅人係屬於合法/非法集結,感覺有危險;行去遮打道聖佐治大廈睇吓干諾道中嘅交通情況,同意控方講應去皇后像廣場,嗰度清楚啲,表示唔會企定等,會周圍行。

因應14:50見到的交通情況,在15:15估計干諾道中行唔到車,想行去金鐘,因為唔熟路,所以無特別原因選擇行德輔中,而唔行遮打道,唔同意因為見到警察從畢打街上嚟,否認講大話。

沿德輔道中向雪廠街跑,見到持槍警察,情況好混亂好驚,跟一大班人跑回頭,控方質疑唔使驚呀,企埋一邊咪得囉?D3就係企埋一邊凹位而被捕。

跑回頭時感覺身邊有人裝束相似,D3同意在15:10當時的衣著似黑衣人,唔想被人誤會係犯法嘅人,所以除口罩等服裝,去到凹位因為好熱,人多好焗,聞咗催淚煙,想抖多啲氣,所以拉低外套拉鏈,拉背囊套係因為想飲水,唔同意係掉咗證據和掩飾身份。

從凹位被叫出搜身,同意無要求飲水,亦無喘氣。
官:點解恤衫濕咗?
D3:因為跑完,被截停之後出汗。

控方向D3指出:當日手機無電、揾電話亭、去Café Crêpe 係講大話(唔同意),13:58~15:30 在畢打街一帶出現,係支持壯大聲勢(唔同意),協助、鼓勵破壞社會安寧,表達立場(唔同意),作黑衣人打扮,就係咁情況(唔同意)。

[10:20] 盤問完畢,辯方無覆問,原本另一辯方證人要在下午才到庭,律師希望作最後努力,申請小休。

[10:40] 律師表示證人鄭小姐最快可以在11:45 到庭,申請押後,法庭批准。

[11:49]開庭

🔸DW3鄭小姐作供,由辯方主問。

D3是DW3男友,於2019年初認識,2019年5月開始拍拖。

2019年11月12日,DW3不用上班,約了D3去中環下午茶,預祝他生日,因D3正日要上班。

他們是幾日前計劃行程---吃東西→逛西環海濱→D3往太古打拳(DW3冇無打算陪伴)。

DW3於幾日前提出去威靈頓街Café  Crêpe 吃法式薄餅,原因是有朋友介紹,Open Rice 亦有好評,而且價錢不貴。

D3對吃什麼沒有所謂,所以決定前去。之前朋友給DW3一張menu,見到有DW3喜歡的奶昔及薄餅。

DW3家住粉嶺,D3住柴灣。他們相約下午2:00左右於中環皇后像廣場等。

D3由柴灣家出發,而自己由粉嶺家出發。DW3搭673號巴士出中環,她之前間中有搭,車程大概一小時。

當日DW3於下午1:15上了巴士。上車前致電D3告知他剛要上車。

巴士駛至大埔公路附近塞車。與此同時,D3致電DW3(大概2:05pm)說手機冇電,需要charge電,並且他到了中環。DW3也告知D3自己塞車中,未知幾時會到,希望於3:30pm會到中環。

DW3於巴士上聽歌打發時間。巴士大概於3:40pm到分域街。因為路面交通擠塞,DW3想早些於海富中心下車,再看Google map行去皇后像廣場巴士站。

DW3於大概3:50pm致電D3,但電話飛了去留言信箱。其後才接到朋友電話,說D3被捕。她當時不知D3為何被捕,感到愕然及不開心。DW3當天未有見到D3,是兩日後在法庭見到他。

辯方向DW3展示相片,是2019年7月5日拍攝。相中是D3,他戴了頭巾,DW3說他有此習慣,原因是吸汗。

另一張相是DW3及D3的合照,拍攝於2019年10月3日,於城門水塘,當時遠足。D3戴了頭巾,也是為了吸汗。

再另一張相,拍攝於2022年1月4日油麻地,準備吃飯中。D3上衣為黑色,因為無咁易整污糟。D3的頭巾綁住頭髮以防止留海阻礙視線。由2019年初認識D3至今,他的頭髮都是及肩的。

辯方主問完畢。

🔹控方盤問DW3

控方問及DW3與D3的感情事:妳喜歡他嗎?妳愛他嗎?你們有機會結婚嗎?他是妳的結婚對象嗎?

控方之後問DW3幾時約D3去Café Crêpe,點樣約。又問是否認識後第一次生日慶祝。約的時候有無講幾時見?地點在皇后像廣場?食完後做些什麼、去西環散步散到幾點?

又問第一次同男友慶祝,為什麼只吃下午茶?為什麼不正正經經吃個午餐或者晚餐?DW3稱午餐(12pm左右)她還在瞓覺,控方質疑如果大家約了12pm午餐,就會起到身。

控方再質疑:第一次生日喎,點解唔約晚餐?打拳後可以約8pm啊。DW3稱D3要分配些時間比朋友,控方又問:分配比朋友都唔一齊(指與DW3)?你會唔會唔開心?由粉嶺咁遠嚟到,只可以食個下午茶?就算D3分配時間陪朋友,亦可以約8:30pm太古城等啊。DW3表示自己不是二十四小時要痴住男朋友的人,希望他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有時間陪家人朋友。

控方再問:妳是女朋友,慶祝生日不是一般日子啊,妳不想陪他吃晚餐嗎?生日不需要陪男友多些嗎?妳生日同D3在酒店staycation,當時又需要陪?DW3稱因當時無約家人,只約了男友。

控方質疑為何不買生日蛋糕。有蛋糕影相留念好平常,為何不買?大可陪D3打拳一小時,再去吃晚飯。DW3稱無此打算。

控方質疑DW3。明知約2pm在中環,但1:15pm才上車,根本會遲到。DW3稱自己習慣夜瞓,控方質疑難道與D3第一次慶祝生日不重要?明知會遲到,為何不早些致電通知D3?由他等?

DW3稱坐巴士會頭暈,所以會聽歌,會瞓覺,因此塞車塞了多久都不知道,亦沒有致電D3。控方質疑頭暈為何不坐MTR?又奇怪為何不用手機查下交通擠塞的情況?是什麼原因引致塞車?特別當時有三罷;而由6月至11月,幾乎每幾天就有堵路;又問DW3當時中環嚴重塞車,難道不擔心D3的情況?也不擔心他等了自己那麼久仍未到嗎?亦沒有想過致電D3改會合地點?

控方盤問未完。

[1:05pm] 休庭午膳,下午2: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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