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1001灣仔 #判刑
羅(24) 🛑已還押15日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在灣仔史釗域道1C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咭片型摺刀。
—————————————-
經審訊後罪名成立,需還押索取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
報告指被告已超過二十一歲,不符合更生中心年齡限制,此外,報告亦指被告不適合入勞教中心。
法庭最終判處監禁6個月
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條件如下:
$5000現金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每日到警署報到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1001灣仔 #判刑
羅(24) 🛑已還押15日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在灣仔史釗域道1C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咭片型摺刀。
—————————————-
經審訊後罪名成立,需還押索取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
報告指被告已超過二十一歲,不符合更生中心年齡限制,此外,報告亦指被告不適合入勞教中心。
法庭最終判處監禁6個月
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條件如下:
$5000現金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每日到警署報到
💛感謝臨時直播員💛
#不是聲援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提堂
案件編號:FLCC1097/2021
🚹🚹白衣暴徒🚹🚹
程偉明(63)
報稱在地盤工作
控罪:
(1)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控罪詳情和案情摘要
—————-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内容,在連同其他人之前加上蔡立基(音)、黃英傑(音)…等人,辯方不反對,法庭批准。呈上轉介文件,申請轉到區域法院審訊。
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批,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18日14:30,在灣仔區域法院以中文審訊,批准被告以十萬元保釋,不得離港,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提堂
案件編號:FLCC1097/2021
🚹🚹白衣暴徒🚹🚹
程偉明(63)
報稱在地盤工作
控罪:
(1)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控罪詳情和案情摘要
—————-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内容,在連同其他人之前加上蔡立基(音)、黃英傑(音)…等人,辯方不反對,法庭批准。呈上轉介文件,申請轉到區域法院審訊。
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批,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18日14:30,在灣仔區域法院以中文審訊,批准被告以十萬元保釋,不得離港,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