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6K subscribers
7 photos
4.76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1天水圍

D1:高 (22)
D2:陳 (16)
D3:朱 (23)
D4:林 (17)

控罪:
(1)D1: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
(2)D2: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
(3)D3: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
(4)D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
(5)D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
(6)D4: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

詳情:
(1)D1被控於19年11月11日在天水圍天瑞邨一帶管有1包索帶
(2)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包索帶
(3)D3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包索帶及1把剪刀
(4)D1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把鉗及1個螺絲士巴拿
(5)D3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螺絲士把拿、1把鐵錘、1把鉗及1個打火機
(6)D4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個載有690毫升煮食油的膠樽、1個載有250毫升酒精的膠樽,以及1支噴漆


裁判官准予各被告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 $500
2. 每周警署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2020年7月3日14:30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待辯方索取法律文件,若不認罪當天會處理審前覆核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1天水圍 #審前覆核

D1:高 (22)
D2:陳 (16)
D3:朱 (23)
D4:林 (17)

控罪:
(1)D1: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
(2)D2: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
(3)D3: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
(4)D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
(5)D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
(6)D4: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

詳情:
(1)D1被控於19年11月11日在天水圍天瑞邨一帶管有1包索帶
(2)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包索帶
(3)D3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包索帶及1把剪刀
(4)D1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把鉗及1個螺絲士巴拿
(5)D3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螺絲士把拿、1把鐵錘、1把鉗及1個打火機
(6)D4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1個載有690毫升煮食油的膠樽、1個載有250毫升酒精的膠樽,以及1支噴漆


控方指出若D2承認案情,
控方會選擇不作起訴

控方指會修改控罪4,取消鉗的控罪

答辯

D1
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不認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不認罪

D3
管有非法用途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不認罪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不認罪

D4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害財產—不認罪


D1,D3-D4的辯方律師於昨日及今天早上對控方作出了一個預審的相關提問,但至今仍未收到控方的回應。

辯方立場是要控方證明案件證物的連貫性,交代證物的處理去到哪個階段。由於D4的證物(食油、酒精)需要送到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辯方要求控方提供當中每一個環節,包括報案室警員的證供,政府化驗所處理證物的所有人士的證供,包括要有文字上記錄。D4沒有化驗報告,因此沒有方法同意任何事,需要查看後才決定。控方表示文件還未準備好,只有接觸證物警員的相關文件。逮捕行動涉及的六位警員的書面證供,需要兩個星期準備,當中有關DO、證物房人員、化驗所人員所涉及人數有一定數量,需要時間評估。控方指DO證供未有的原因是警方並沒有預計到在證物連貫性方面辯方會有爭議。控方指出他們目前只有檢獲證物警員的證供,對於隨後接觸證物相關人士的證供還未有。

D2案情

在2019年的11月11日的凌晨5時40分,警方收到消息指有約30-40名反政府人士在天瑞輕鐵站聚集,態度挑釁。他們在警方到場前逃走,當時D2位於天瑞巴士站,向着天瑞商場的方向跑去,最後D2在天瑞商場的洗手間被截停,警員進行搜索後在D2的背包發現有多種物品,包括一包索帶、兩對手套、一頂黑色帽、一件綠色上衣、一個眼罩、一枝生理鹽水及一部iphone 6。


D2承認案情

法庭撤回控罪,D2簽$1000守行為十二個月🎉🎉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8日1430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進行第二次的審前覆核。
How to Change Teams Back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