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國安處拘藝人阮民安及其親屬 涉演唱「光時」歌曲及洗黑錢

【資訊部整合】警方今日(15日)以「作出煽動意圖行為」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拘捕兩名男子,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表示於今日下午作出行動,於沙田及天水圍拘捕2名男子,年齡分別為20及41歲,報稱無業及歌手,兩人為親屬關係。41歲歌手涉嫌「作出煽動意圖行為」及「洗黑錢」罪被捕,而20歲男子亦涉及「洗黑錢」罪被捕。行動中警方檢獲涉案相關銀行卡及交易紀錄。另外,保安局局長根據《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發出凍結財產令,凍結本地銀行戶口及馬會戶口,共涉14萬港元。

李桂華指出,涉案歌手由去年9月起,不斷在社交媒體上發出具煽動性的言行,包括於去年11月網上演唱會上,演唱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歌詞的歌曲、圖文並茂咒罵法官、對因公殉職的警務人員作出嘲笑。此外,他亦提及41歲男子抹黑香港政府的防疫政策,例如曾提及 「接種疫苗打針會死人」及「打完針都未必唔中」等言論。李桂華補充指,警方仍需尋求律政司意見,以確認上述對防疫政疫質疑的言論,其「尺度」是否足以落案起訴。

有關「洗黑錢」案情是由去年3月至11月發生,李桂華指該名歌手曾發帖文希望市民捐款支持涉暴動案被告,並經20歲男子名下戶口收取約100萬元捐款。經警方調查指,頗大部分捐款用途與聲稱的無關,包括15萬用作「吃喝玩樂」等私人用途及27萬馬會投注戶口作賭注之用。警方懷疑有人涉嫌挪用資金,中飽私囊。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5/2 17:05)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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