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法庭將實施疫苗通行證及減少處理法庭事務

  //司法機構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宣布,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和相關發展,司法機構將進一步提升其防禦措施,自三月二日(星期三)起,在其十四個處所的室内範圍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的安排。


「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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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疫苗通行證」的安排,自三月二日起,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惟以下類別人士將獲豁免:

(a)12歲以下的兒童;
(b)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或
(c)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二○二二年三月二日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

  司法機構會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除上述獲豁免人士外,所有擬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及相關二維碼 (包括儲存在「安心出行」或透過「智方便」、「醫健通」等流動應用程式展示的二維碼;或以紙本紀錄展示的二維碼),以供司法機構人員查核。
  
  除上述(a)及(c)類獲豁免人士外,凡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沒有包含二維碼的人士,必須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個人資料,並向司法機構人員展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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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訂至二○二二年四月底展開有陪審團參與的新聆訊及死因研訊一般將會延期,除非法庭另作指示。
  
  所有其他法庭聆訊一般將繼續如期進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在有需要及適合的情況下,法庭程序及聆訊將編排至較長的分隔時段進行。如有任何更改,法庭會向訴訟各方給予具體指示。
  
  司法機構已減少法庭內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以增加社交距離和限制人流。如有需要,座位數目會進一步減少。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司法機構會繼續安排轉播法庭聆訊。//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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