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案】被捕後落假口供 數月後決定協助警方調查道出實情 陳梓華: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0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陳早前承認在2020年10月首次被捕之後,在錄影會面中向警察提供虛假陳述,為了與黎智英、李宇軒和「重光團隊」等撇清關係;直至2021年3月底,陳決定做控方證人,並向警方道出實情。被問到為何改變主意,陳表示:「因為我一開始俾嘅口供唔係事實,後來我希望將個事實講返出來」,他之後又說:「因為我唔想再受到責難。」控方追問受到誰人責難,陳稱:「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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