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321銅鑼灣
#新案件

趙(17)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於本年3月2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附近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能發射光束的雷射裝置

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如下
-$500現金
-不得離開香港
-居住於報住地址,如有更改需於24小時前通知警署
-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宵禁(11pm~6am)
-禁足(銅鑼灣一帶)

案件將押後至 12月18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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