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20200119金鐘 #審訊 [1/2]

何(63)

控罪: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PW1 警長14089 李泰來
隸屬PTU F大隊第三小隊

辯方盤問完成,控辯雙方不打算傳召PW2
裁判官要求控辯雙方能就幾條呈堂片段中將雙方不爭議的對話再完善謄本,例如一些不是出於被告口而又清楚聽得見的對話在現有謄本就明顯沒有記錄。

案件押後至明日上午10:00 繼續審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及旁聽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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