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721元朗 #提堂

D1: 林卓廷 D2: 庾 (35)
D3: 陳 (37) D4: 葉 (31)
D5: 鄺 (26) D6: 尹(48)
D7: 楊 (26)

控罪:暴動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背景:2019年7月21日晚上,大批身穿白衣、手執藤條、木棍等武器的暴徒在元朗站發動恐怖襲擊,無差別攻擊手無寸鐵的乘客及途人,2名陀槍的軍裝警員到達元朗站目睹案發情況,竟轉身不顧而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到場協助受襲市民,事後竟與其他受害者被指鹿為馬的香港警察無理拘捕。

控方申請押後10星期

D3反對長時間押後,要求押後一星期

保釋相關事宜:
D1林卓廷
不得離港仍然生效
另加條件:離境申請必須證明為公務需要,離境前必須在72小時內通知警方並交出行程
D4申請更改報到日子獲批
D7申請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轉介區域法院
除以上保釋條件更改,其餘被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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