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30北角 #審訊

👤邱(26)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早前已認罪)

案情: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北角丹拿花園住所內藏有彈叉、彈射器、彈叉或彈射器組件及多顆彈珠,以及無牌藏有一部BAOFENG UV-5RE無線電通訊機。

答辯
被告就控罪(1) 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3名專家證人,辯方除被告沒有證人。

崔官今日會先處理原定昨天進行的績審案件,本案需要到一庭再排期審訊。

期間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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