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提堂

林(20)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案情:2020年1月1日於灣仔堅拿道東及駱克道交界一帶聚管有一個點火器,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被告明白並同意案情,願意接受簽保守行為命令。

撤回控罪
- 自簽 $1000
- 守行為 24個月
- 期間不與得干犯與破壞社會安寧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的罪行
- 支付$500堂費,在保釋金中扣除
- 證物1-5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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