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326小西灣 #提堂

D1: 蔡(20)
D2: 鍾(23)
D3: 林(23)
‼️各被告已還押近7個月

控罪:
(1)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D1至D3被控於2020年3月26日,於柴灣龍躍徑近黑角頭一間石屋內,管有10發子彈、249粒 9x19 毫米彈頭及511粒混合款式彈殻,而他們沒有持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
(2) 管有違禁武器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三節棍。

背景:
警方於本年3月26日下午根據線報到小西灣龍躍徑一間棄置石屋調查,搜獲一些箭及合共770粒彈藥,並拘捕三名20至23歲男子,其後在各人的居所搜出懷疑氣槍、槍械組件和刀等物品。案件於3月28日首度提堂,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各人保釋申請屢次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拒絕。D2在9月11日提堂時遭加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


控方於上次提堂時申請押後以待最終檢驗結果及法律意見,今天再度申請押後。
政府化驗師已檢驗過所有懷疑爆炸物品,需時撰寫報告,申請押後6星期。但遷就法庭日誌及辯方律師時間後,需9星期後才可再提堂。
控方解釋,律政司及警方案件主管對案件進度只有很小程度的掌控,主要取決於政府化驗所的化驗進度。案件主管已盡力催促化驗所加快進度。

案件押後至 2020年12月28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各人保釋申請遭拒,繼續還押‼️
各人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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