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1111薄扶林 #續審
黎 (22)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2)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1)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薄扶林道及華富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放置消防專用欄及其他物品堵路。
(2) 被控於同日在薄扶林道葵芳花園外管有剪刀、𠝹刀、7條膠帶等,意圖作非法用途。
1437 辯方呈交公立醫院醫療報告
1522 骨科專科醫生楊鼎基(DW1)作供完畢
辯方呈上書面陳詞針對第二控罪嘅適用性及合憲。唯控方表示今日才收到要時間消化。
法庭押後至12月3號下午2:30續審,並要求辯方於11月18日前提交書面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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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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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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