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1111大埔 #更改保釋條件

盧 (21)

控罪:
(6) 危及他人安全
(7) 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案情可參考 香港獨立媒體網報道

背景:
盧於今年8月6日在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席前承認以上2項控罪,還押至8月24日,分別被判監8個月及2個月,同期執行。盧向法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判刑可參考 立場新聞報道

⚠️ 報道保釋法律程序須遵照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的限制,與訟各方在庭上提出的理據均不得作出報道,敬請見諒

結果:
申請更改住址獲批
申請更改報到地點獲批
申請取消宵禁令被拒
🟡 法庭下令更改宵禁時間,由2230-0630改為0000-0700

案件已排期於2020年12月31日1130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不服刑罰上訴聆訊

*申請人沒有法律代表,自行陳詞,非常勇敢堅毅,願手足平安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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