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1110銅鑼灣 #審訊

衛(29)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案情:
於2019年11月10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地下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雷射筆(控罪一) 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黑色噴漆、兩支士巴拿、一個灰鏟及一套六角匙,意圖損壞他人財產(控罪二) 。

PW1 專家證人 盧永楷 作供完畢

由於餘下時間不足夠完成PW2作供,
法庭考慮到連貫性,因此押後至11月25日0930 續審時才傳召PW2。

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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