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24油麻地
#20200124觀塘
#提堂

D1陳(72)
D2陳(52)


D1控罪為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管有爆炸品、 管有違禁武器。
押後至12月14 日1430 屯門裁判法院等候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期間以原有保釋條件繼續擔保。

D2 撤回第三項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修定第四項控罪(管有違禁武器 )(庭上沒有讀出修訂內容)。控方將D2分拆為新案件,將於裁判法院審理。辯方需於12月2日前通知控方答辯意向。
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14:30屯門裁判法院進行答辯,期間以原有保釋條件繼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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