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
#鄭念慈裁判官

👤林(26) #續審 [3/1] (#0913紅磡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控他於去年9月13日在紅磡紅樂道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發送器具

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需要答辯。

被告作供完畢
辯方另一證人伍(本案原第一被告,早前簽保守行為獲不提證供起訴)出庭作供完畢

直播員按:簽保撤咗控的本案原D1伍出庭為D2被告作證,稱兩部talkie 都是自己的,D2幫佢袋住袋,不知內有此物。裁判官警吿證人有機會因作供內容再被控。
休庭至明早九點半繼續
The Ultimate Guide to Microsoft Publis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