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答辯 #判刑
#0831銅鑼灣 #0930旺角
#無線電

👥D1: 黃, D3: 劉

控罪:
①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1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柏麗酒店的一房間內,無牌管有一個無線電通訊器具

②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1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旺角花園街130號景亮大厦一單位內,無牌管有一個無線電通訊器具。

④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3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個無線電通訊器具。


🙇‍♂️兩被告認罪🙇‍♂️
上次提堂答辯時已處理求情及證物處理,並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詳情如下: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0208

--------------------------
🛑判刑:
D1控罪①②罪名成立
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期間按感化官指示,在指定地方居住、讀書及工作,並參與有助更生的小組社區課程
繳付堂費$500(從保釋金扣除)


D3 控罪④罪名成立
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在指定地方居住、讀書及工作,如有指示須配合精神科及心理科治療,並參與有助更生的小組社區課程。
繳付堂費$500(從保釋金扣除)

兩名被告需在2021年 2月22日 09:30再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進度報告
TikTok and Fitness: The Rise of Wellness Trends on th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