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判刑
#20200501大水坑



控罪:刑事損壞
被控於2020年5月1日,在大水坑站以噴漆損壞屬於港鐵的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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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滿警方處理手法,明白到要用合法途徑表達意見,對今次事件深感愧疚。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控罪嚴重,但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案件不涉及暴力,只是被告用不合法方法表達意見,然而受到損壞的物品價值不高,被告亦已向港鐵賠償,考慮到被告認罪表達真誠悔意,過往沒有刑事紀錄,亦有家庭充足支持。

溫官接納感化主任的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期間需在感化主任指定的地址居住及參與有助改過自身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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