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0930灣仔

A1:鄧(30) 🛑現於深圳鹽田拘留
A2:鄭(31)
A3:鄭(17) 🛑現於深圳鹽田拘留
A4:李(25)
A5:廖(17) 🛑現於深圳鹽田拘留
🌟A5於2019年10月20日在荃灣站被控的兩項刑事毀壞已撤控)
🌟A4,A5被警方搜查時一度在簷篷危坐,當天因精神緊張留院)

控罪:
(1)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
同被控於19年9月,串謀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毁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交替控罪)
同被控於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19樓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的原料,即一個塞有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242克糖、199克鎂屑、332克鎂粉、74克鎂帶、25克鋁粉、11條白毛巾、發泡膠塊、148克內含氧化鐵的紅色固體、2.9公升洗衣粉、1.4升食油、大頭針、燒杯、量杯、匙羹、漏斗、滅火毯、14個打火機等,並意圖使用而摧毁他人財產

就A1/3/5被告相關事宜:
三名被告現於深圳鹽田依法拘留中,較早前被內地執法人員在內地海域查獲並作出拘捕。
法庭撤銷保釋,並發出拘捕令。
而充公擔保金事宜,基於自然公義,法庭會留待被告向法庭解釋。

A2申請押後,索取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及其他文件,律師剛被委派法援,亦需時檢閱文件

A4同上,法援申請中,未來一兩星期會處理到

註:以下為相關片段,有被告大嗌「救命啊!」「警察逼人跳樓啊!」
https://bit.ly/2JB6jYh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7日1430區域法院提訊,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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