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02油塘 #審訊 [3/8]

D1: 曾 (18)
D2: 許 (22)
D3: 麥 (17)
D4: 李 (19)

控罪:
(1)串謀損壞財產 [D1-D4]
被控於2019年9月1日至9月2日,無合法辯解而與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損壞油塘港鐵站。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D4]
被控於2019年9月2日,在油塘鯉魚門廣場2樓載貨升降機大堂管有一把鎚。

(3)-(5)管有攻擊性武器 [D1-D3]
各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各一支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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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D4辯方大律師全員反對TG對話記錄、電話訊息記錄及錄影會面記錄呈堂,綜合反對理由撮要:

在現場:有警員要求被告跪下、拍打被告臉部、拗手、捏頸、用硬物打頭、威脅指示警犬襲擊被告、粗言威嚇

在警車上:襲擊、拉扯被告

在羈留室:威脅如不合作會施以暴力,拘捕被告家人、言語誤導、拖延被告見律師的時間、要被告簽文件但不解釋亦不給被告看。

整個過程沒有宣佈拘捕及警誡。

PW1鄭振東總督察作供。

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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