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張志偉裁判官
#1102灣仔 #審訊

張 (37)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毁及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新世紀廣場外保管一把剪刀、一把鉗、一個扳手及一把鎅刀,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件,以摧毁或破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被告不認罪

1521 PW1 警員10112 李衛康(音) 作供完畢
法庭裁定被告表證成立,雙方沒有中段陳詞。

1525 休庭

1535 被告不會作供,但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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