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水佳麗裁判官
#20200609元朗
陳(38)
控罪: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控罪詳情:
2020年6月9日在元朗洪水橋,管有一支設計作可發射9x19毫米口徑子彈的手槍及390發9x19毫米口徑子彈,而無持有該等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
警方於本年11月16日已索取被告所有Whatsapp及銀行記錄,並已呈交律政司。控方申請案件押後六星期,以決定本案由哪一級法院審理。
辯方無保釋申請,並放棄八天覆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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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6日 1430 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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