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紀航裁判官
#0915銅鑼灣 #襲警 #判刑

羅(20)❇️聽障人士需助聽器及傳譯員在旁即場覆述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於2019年9月15日在銅鑼灣港鐵站軒尼詩道C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求情:
辯方引用索取報告指被告初中成績稍遜,但中四後已有進步。而呈上之5封求情信包括前校長,老師也認為被告縱有聽障仍努力克服完成學業,母親信內也提到兒時經歴如患病煲粥照顧母親及母遺失銀包會安慰。形容兒子順從,簡單。而背景報告也認同被告有禮貌及合作。律師同時呈上被告之醫療報告,證明有過度活躍,讀寫障礙及其他疾病,希望法庭能夠輕判。

~席上法庭對求情回應精華~
回律師話努力有進步:「報告話由18..02升到30.4%咁樣叫進步? 都係唔合格噃」自己答埋「正面啲來講也算嘅,多咗12.2啊!」「努力到三科得1分,其他全部不合格?」又帶質疑「報告話DSE三科1分,是每科1分定3科夾埋1分? 」

回應照顧患病母:「這是應該,一般母子也應該如此相處!」)

📌判刑理由:
被告無犯罪紀錄,是經審訊後定罪,襲警最高罰款5000或監禁六個月。法庭認為被告沒有悔意,判刑以阻嚇性加懲罰為原則,拘留式以示保護警察執勤安全。法庭考慮上訴庭黃龍威一案及留意到被告在21歲以下如有其他選擇下,不得判處監禁。而法庭上次索取之教導所、更生中心及勞教報告,只有更生中心較合適,法庭亦接納建議。

📌判刑:更生中心❗️

保釋等候上訴申請被拒

(手足走前在犯人欄向母親說「媽,生日快樂!」旁聽人士不禁流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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