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224尖沙咀 #審訊[1/2]

李(23)

控罪:
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修訂案情:
於2019年12月24日在尖沙嘴彌敦道近中間道管有七條膠索帶;於同日同地保管或管有一支噴漆和三個打火機。

不認罪

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作供及傳召兩位辯方證人。

控方仍盤問被告中,案件押後至明日0930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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