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1112上水 #答辯

D1 陳
D2 譚
D3 張

控罪:
一、參與非法集結 》D1 - D3
二、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塊布) 》D1
三、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D3
四、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即打火機和用作充氣的器具) 》D1
五、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即44條索帶) 》D3

提堂: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9311

答辯: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0965

案情摘要:
各被告在2019年11月12日,在上水新運路干犯以上控罪。

辯方原本可以答辯,但控方修訂第五項控罪,由44條索帶改為35條,重新向三名被告宣讀,各被告均不認罪

由於證人眾多,控方申請做審前覆核,辯方不反對,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22日14:30,在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再訊,個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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