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覆核聆訊
👤朱(18) #0722荃灣 (原案D1)

控罪:#刑事損壞
答辯人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損毀位於荃灣的何君堯辦事處。
———————————————
答辯方指已向答辯人解釋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答辯人同意當中內容。答辯方希望法庭接受報告建議判處被告中度時數社會服務令,但重申會尊重法庭的判決。
———————————————
覆核聆訊結果:

法庭指出本案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年紀輕,接受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案,被告亦借認罪表達悔意。

法庭在重新考慮判刑時已顧及懲罰及阻嚇性,法庭認為答辯人在初次判刑已要憂慮有機會失去自由的風險,後來還要經歷覆核刑訊,相信這對答辯人而言已是刻骨銘心的經歷,法庭被告在往後日子的重犯機會低。

法庭指出在上訴法庭就不同刑期覆核中已向下級法院下達指示,相信可以對其他人有阻嚇性。而答辯人在經歷覆核刑訊前已完成4個月的感化令,法庭相信社會服務令已可以對答辯人有阻嚇性。

法庭指出上訴法庭已向下級法院下達更生在此類社會事件的背景下並非最重要的考慮因素,但法庭認為社會服務令對答辯人而言是合適的判刑,法庭希望答辯人可以重新出發,即使他曾作出大規模損壞,但後來願意作大量賠償。

考慮以上因素,法庭認為社會服務令已可以對答辯人作出足夠懲罰,亦可令他補償社會,符合更生的目的。但為了反映案件嚴重性,法庭決定加長社會服務令時數至200小時,並撤銷原有感化令的判刑。
Guide on How to Download Instagram Videos Effortless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