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鍾明新裁判官
#20200510旺角 #提堂

D1 高(17)
D2 陳(16)
D3 張(18)
D4 *(15)

控罪:
1.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1)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2)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3)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4)
5.管有物品以圖摧毀或損壞財產(D4)
6.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4)
7.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D4)

案情:
控告D1於2020年5月10日在新世紀廣場的公眾地方管有噴漆及易燃溶劑各一支。(控罪一)
控告D2於同日在新世紀廣場內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器具。(控罪二)
控告D3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伸縮棍。(控罪三)
控告D4於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噴漆及無線電通訊器具各一及100條索帶。(控罪四至七)

‼️D3承認控罪三‼️

求情:
被告是應屆DSE考生,以投身醫護相關的工作為目標,自15歲起參與紅十字會;亦有多張證書、獎狀,是紅十字會的義工。

法庭將索取勞教、更生中心、教導所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強調仍以禁閉式刑罰為重。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7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判刑,期間D3需還押;其餘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2021年2月21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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