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124油麻地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陳(72)

控罪:
1.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2.管有爆炸品
3.管有違禁武器

案情:
於2020年1月24日,在九龍佐敦佐敦道50號可群大廈某單位內,非法管有26枚信號彈、1個發射器內藏12枚信號彈、8把刀、82枝箭、弓、3個弓架等槍械及武器。(source: 香港01)

辯方申請押後以審閱相關文件

辯方表示從案件摘要中可看出案件與社會事件沒有關係,希望法庭以普通案件的處理形式處理案件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11日1100區域法院再訊,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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