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1111筲箕灣 #審訊 [1/1]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周(17)
修訂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筲箕灣南安街愛秩序灣公廁外,管有士巴拿、燒烤鉗、一包索帶、一卷膠帶,以圖作非法用途
,即禁制他人
。
被告不認罪
❌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辯方則有1名證人 。
傳召 PW1 PC18137 洪傳洐 (拘捕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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