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523牛頭角 #提訊

A1: 15歲手足 ‼️已還押近8個月
A2: 魯(16) ‼️已還押近8個月
A3: 15歲手足 ‼️已還押近8個月

控罪:
(1)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A1-A3]
被控於2020年5月23日,在牛頭角下邨貴顯樓外行人天橋,有意圖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事主何麗英
(2) 串謀刑事恐嚇[交替控罪]

背景:
去年5月23日,有土共組織在各區設街站滋擾市民,稱要支持中共在港僭建《国安法》,惹來途人不滿。其中在牛頭角街站,一名土共人士何麗英與途人起爭執。警方指稱3名被告持刀威嚇何麗英,案件於5月25日首度提堂,3名被告不准保釋,還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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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各被告曾與控方協商承認交替控罪(2),換取不起訴控罪(1),但控方不接受。

控方預料需4日審期,A1有1本警員記事冊呈堂,錄影會面紀錄(VRI)長度20分鐘;A2 1本記事冊,VRI長度33分鐘;A3 1本記事冊,VRI長度20分鐘。控方預計傳召2名市民證人及11名警察證人。

法官關注,在控罪書上見不到各被告有實際傷人行為,亦無人受傷。控方堅持留待審訊時交主審法官作事實裁斷,屆時如裁定交替控罪成立,會再作1/3刑期扣減。法官希望知道2條控罪量刑起點分別,控方指控罪(1)起點3年,控罪(2)未有資料,但控罪(2)並非例外罪行。

法官指,既然控罪(2)屬控罪(1)的交替控罪,而各被告亦願意承認控罪(2),在背景相同下,希望控方再考慮接受控罪(2),以節省法庭時間。

辯方指待審訊完成後,各被告屆時已還押14個月,七除八扣下已超越3年量刑起步點,是不相稱及不公平。

法官押後案件以安排更早的審期,及讓控方與律政司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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