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答辯
#1020佐敦

陳(22)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2019年10月20 佐敦道渡船街參與非法集結

(2)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同日同地使用一個黑色口罩

(3)公眾妨擾
同日同地向行車道上扔磚頭阻礙交通,對公眾造成滋擾

辯方給了副本,被告不適宜答辯,嚴官建議做一個正式評估,以協助被告,如果評估和2位醫生初步陳斷是一致,要繼續協助被告,不能隨便處理。
嚴官指一個報告稱被告可正常工作,但另一個報告指被告像甚麼都不理解,問非所答,令人難以理解被告真正情況。
嚴官指如果不適宜答辯,可能會發出治療令,監管令等。

更新:
要3個月時間做評估,包括智力方面的評估,要索取社會服務令署長的建議,於5月7日要向雙方披露結果

案件押後至2021年5月10日1430九龍城法院一庭再訊
The Ultimate Guide to Microsoft Publis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