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李志豪裁判官
#20200222屯門 #審訊 [1/2]
馬 (32)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20年2月22日,在屯門鄉事會路近燈柱DD1785B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鐵鎚
手足轉聘何大律師
(審訊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14:30同庭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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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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