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施祖堯裁判官
#1031旺角 #審訊 [2/2]

李(18)

控罪:襲警
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在彌敦道及荔枝角道交界襲擊警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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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PW1 警員23613 龍柏勤 作供

📌控方繼續覆問PW1

進入公園的警員
CCTV片段中22:00:35-22:00:44有警員進入公園,是否係你?冇可能
是你同僚?相信係
在現場有否留意佢?冇留意現時睇CCTV才見
21:59:45-22:00:38中之警員移向鴉蘭街 然後再移入荔枝角道,是見到影片才因此回答辯方盤問?係
當時是否見到同僚緩慢地步向現場?係
當時你在何處?在隊中後方
見到同僚在公園外行人路徘徊而未入公園,是現場見到定在庭上的片段見到?當時是望向白衫男,而非辯方的片段見到
白衫男是誰?縱火的男子
是否確認片中環境與當時一樣?是

白衫男子
當時警長59076 嘗試追截白衫男,你在他附近,你能否說出距離?不能
當時你帶頭盔外仲有冇其他裝備?右手揸住警棍,左手拎住盾牌
跑嘅時候有一班市民,當時嗰班人嘅距離位置?在我前面兩三米的行人路上
昨天辯方問跑向荔枝角道,係當時在現場定從片段中?在現場有留意
當時中火位置的白衣男嘅情況?白衣男在雜物中扔下一啲嘢跟住著
快速小隊走向縱火現場是當時見到定在片中見到?當時現場
當時你做緊?留意白衣男而佢已經入咗公園

片中認出被告人
在片三中,昨日辯方問你是否確認被告人?在片中確認,當時在現場見唔到
在片一中,辯方昨日問你而你確認警長59076,而當時佢同市民對話時,你當時在現場有否留意?冇留意
昨日辯方後有指你喺現場撞到被告,然後進入公園,當時被告喺燈柱攞住手機拍攝,你係喺現場見到?係喺片段見到被告攞手機拍攝

📌裁判官詢問
你進入鴉蘭街係自己定上級叫而入?自己 同隊員一同進入
你當時打頭陣?係
白衣男縱火後走向公園時嘅情況?佢從縱火位置跑往公園內,然後有市民走上前,佢在公園內徘徊了一陣,當警員準備進入公園時他便再逃走
當時你在何處?我在近彌敦道嘅位置,前方有其他隊員
當時有警員同市民理論時,你有否參與?冇
在做什麼?在監視白衣男
警員進入公園時你做什麼?跟隨進入
如果同事冇入公園你是否會追白衣男?未必進入,因公園內有人群,因同事進入,相信追捕白衣男,所以跟隨進入
在片段一當時公園中人群如何阻礙,因片中公園內有空間,主問時你答有100多人,所以我想了解?因人群有行動所以有阻礙
點解唔進入公園,因片中公園人士的行為好像冇阻礙,而當時你的同事正與人群爭論中?在片中爭論時,白衣男在何方?水池位
水池在爭論位置相隔多遠?5至10米
有冇覺得當時場景奇怪?冇思考過
在片段中警員湧入去,便是你進入的時間?是
片段中進入時按下的白衣人是否縱火男?不是

傳召PW2 女警18745 黃子盈(音)

📌控方主問

描述當晚經過
10月31日當晚2000時,離開旺角警署前往彌敦道近太子道西往尖沙咀方向設立防線,在2100時防線向前移至鴉蘭街,當時人群聚集於康文角公園,為數約100人。
2150時左右,PW2在防線看見有人在鴉蘭街與砵蘭街交界放置雜物,其後有一中國籍男子嘗試縱火,他在雜物前踎低咗,然後雜物有煙冒起,警方於是上前喝止,佢其後進入公園,PW2上前往障礙物觀察有否起火,而其他隊員在公園前設立防線,防止人群湧前。PW2觀察後發現障礙物冇即時危險,於是望向康文角公園,當時隊員正同人群對峙,PW2見其中一名隊員站在公園外行人路上,突然在他左手邊出現一中國藉男子,在他左後方推咗佢一下背部偏左中間的位置,令佢失平衡。男子然後轉身向後跑走,當時PW2在障礙物前方約兩米面向彌敦道,於是PW2上前追。佢跑向珠寶行,還有五六名同事協助制服佢。在公園的途人想上前,於是PW2驅散佢哋,叫佢哋不准靠近。當驅散人群後知悉被推的是警員23613,在行動後返回警署才見到該男子。

制服時有接近但冇望清楚佢樣貌

播放CCTV片段

當晚見多少人推警員23613?一人
片段是否與當日情形一樣?是
畫面中見唔見到23613?見到
你觀察到男仔推23613時的位置?公園外行人路近燈柱位
當時見唔見到該男子的衣著樣貌?只記得著淺藍色長袖衫、黑色褲、黑鞋、戴眼鏡、揹背囊
當時的光線?充足,因為有街燈
觀察到推人事件時相距的距離?離約5米
觀察到該男子出現,23613被推倒,片段中男子被制服的時期內有否任何人阻礙你的觀察?冇
該男子推咗23613之後多久掉頭 ?下一秒
由第一眼望見該男子出現被制服期間,有冇任何一刻遺失其視線?冇
23613被推時在進行什麼工作?向公園作戒備
你描述男士的衣著是在何得到資料?在現場只見到背囊及戴眼鏡,返警署後問23613才知其衣著
當時是否得一警員康文角公園?是
多久後出現該男子?時間唔清楚,當時望向彌敦道,一剎那見到個男仔行近警員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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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出PW1在作供時對當時現場作出一些陳述,質疑襲警控罪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正當執行職務」的基礎穩固性,問控方是否需要考慮轉控罪如「普通襲擊」。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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