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陳慶偉法官
#0828上水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黃 (34)

控罪:
(1) 管有違禁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其住所內管有2個鐵蓮花。
(2)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28日在上水天平邨天美樓地下管有1支伸縮棍。

背景:
被告承認控罪(1),否認控罪(2),在 #莊靜慧暫委裁判官 席前經審訊後裁定罪成,2項控罪分別判處8個月和2個月監禁,同期執行。

批准保釋等候上訴,條件如下:
• 現金$70,000
• 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 每週報到1次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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