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審訊(1/1)
👤李(27) #1111中環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中環畢打街會德豐大廈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長蔡華倫(同音)。

下午審訊
PW1 被襲警員 SGT1960 蔡華倫(音) 繼續作供
PW2 拘捕警員 PC18681 蘇子恆(音) 作供
(作供細節後補)

法庭裁定被告表證成立。
被告選擇不作供。
控辯雙方同意以65B方式呈上一封DW1(品格證人)為被告所寫的信件,雙方亦同意無需於庭上讀出。

押後至2月19日1500進行裁決,期間辯方需於於1月27日前提交書面陳詞。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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