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421長沙灣

王(50) 🛑已還押逾5個月

控方修訂控罪至245 《公安條例》 28 炸彈嚇詐行為。

控告他在2020年4月21日明知或虛假誤導警方相信香港有38枚炸彈。

被告正申請法援,希望押後8星期處理。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8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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