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胡雅文法官 #提訊
A2: 趙(17) #1127馬鞍山
🛑
曾經還押逾2星期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趙手足被控於2019年11月27日在校內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錫紙包載有4粒豌豆大小的粉末,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2) 管有爆炸品
(3) 無牌管有彈藥
趙手足被控於同日同地,明知而管有一個錫紙包,載有共約 1/8 粒碗豆大小的 TATP 粉末,及管有一發空包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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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事宜:
🟢
批准更改報到時間
🙅♂️
被告選擇不認罪
🙅♂️
押後至2021年4月1日09:30區域法院進行審前覆核,2021年5月31日 09:30起進行6天中文審訊,控辯雙方需於審前覆核前7天提交審前覆核問卷。被告除上述更改外以現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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