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005藍田 #提堂

D1: 吳 (18)
D2: 蔡 (38)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1-D2]
被控於2019年10月4日及5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的啟田道一帶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令人害怕破壞社會安寧。
(2)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D1]
被控於10月5日在上述地點,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耳掛式口罩。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D2]
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耳掛式口罩。

案情:
10月4日晚11時半至翌日凌晨1時半,有人用磚塊等雜物在藍田啟田商場外設路障堵路,吳當時疑戴上藍色普通口罩,蔡疑戴上黑色布製口罩,二人在警方驅散行動中被捕。

背景:
前年10月4日,港共政府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定《禁止蒙面規例》,並訂於翌日凌晨起生效,引起大批市民上街抗議惡法。本案為《禁蒙面法》生效後首宗提堂案件,10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東方日報指有200名市民戴上口罩到庭聲援。2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但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下令須遵守每晚11時至翌日6時的宵禁令,其後獲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閣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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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意向:全部不認罪

控方共有9位證人。
辯方只需傳召PW1-5。拘捕過程不爭議,但要盤問;不爭議證物。辯方不爭議45分鐘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的真確性。

案件排期於2021年4月19日0930起一連三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以本地話審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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