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審訊 [1/3]
👤王(16) #1102灣仔

(1) 非法集結
王手足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利園山道及禮頓道附近的希慎道,連同其他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2)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王手足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3個玻璃瓶、一支噴漆及一罐打火機燃料。

(3)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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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手足承認控罪(1)(2),控罪(3)交由法庭存檔。

練錦鴻法官應辯方要求,在判刑前先為被告索取背景、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18日 10:00於灣仔區域法院第七庭處理求情及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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