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524灣仔 #提堂

許 (25)

控罪:
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與軒尼詩道交界,無合理或合法辯解,留下一塑膠圍欄對馬路造成阻礙。

庭上讀出案情,被告同意認罪,罪名成立❗️

代表被告大律師向法庭講述被告背景及提出事發時星期日馬路不繁忙,又沒有人受傷,而被告沒有預謀,只穿普通服飾,犯案出於一時衝動,求情希望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 1430 於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判刑,法庭會索取社會服務及感化報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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