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7沙田 #提堂

陳(27)🛑已還押逾12個月

控罪:
(2)管有違禁武器
被控於2020年1月17日在廣源邨一單位內,管有違禁武器,即1把彈簧刀

(3)偽造文件違反交通條例
被控於同日在廣源邨停車場使用假車牌

(4)-(5)沒有展示車輛登記號碼
(6)-(7)沒有展示車輛牌照於顯眼位置
2輛電單車沒有展示有效車輛牌照及登記號碼

背景:
警方在1月17日在沙田拘捕陳,指控其與 #1208灣仔 案有關,並在廣源邨一單位搜出1支P80半自動手槍、4個手槍子彈匣及92粒子彈,1月18日首次提堂,代表律師投訴陳曾被警員毆打,又恐嚇陳如不招認會對家人不利,並誘使他承認案情,保釋申請被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拒絕。7月14日被加控上述6項控罪。而原控罪(1)「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在1月18日押後交付高等法院程序,控方指或將與 #1208灣仔 案件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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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押後6個月,因控罪(1)會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裁判法院只處理控罪(2)-(7),屆時視乎原訟庭處理控罪(1)的進度,再處理裁判法院的控罪

辯方律師需時提供法律意見,今日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到7月21日14:30時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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